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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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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0月引進公職律師 建設局先試辦補強工程法務

台中市府通過公職律師制度,預計10月1日生效,首位律師將先配置於建設局。市府盼透過事前法律諮詢,降低工程行政爭議並保障同仁權益。

台中10月引進公職律師 建設局先試辦補強工程法務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讓大家能放心放手推動建設。」台中市長盧秀燕18日在市政會議談到公職律師制度時,點出工程業務第一線經常面對的法律課題。台中市政府當天正式通過新制,預計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首位專任公職律師將先到建設局試辦。

台中市政府表示,這項制度是因應中央專技人員進用法規修正而規劃,市府將在不增加總員額的前提下,設置專屬市府的公職律師。建設局因工程業務繁重,將優先獲得法律支援;市府也指出,此舉為全國地方政府及工程機關之先。

工程推動前先有法律意見

盧秀燕說,政府施政涉及不少法律問題,過去從事前諮詢、執行過程的協助,到發生訴訟後的處理,往往須外聘律師或與法律事務所簽約,並支付相關費用。若能在案件一開始就做好法律諮詢與準備,有機會減少後續爭議。

她表示,專任公職律師可提供更即時、充分的法律諮詢,不只協助避免爭議,也能保障公務同仁的權益。對承辦工程及行政業務的同仁來說,遇到法規適用或程序判斷時,未來可望多一項市府內部的專業協助。

建設局先試辦 不增加市府員額

依市府規劃,首位公職律師將配置於建設局,協助工程業務所需的法務工作。盧秀燕指出,中央已有相關部會設置公職律師,台中市則先從建設局開始,未來將依制度推動成效,評估是否擴大到其他局處。

建設局長陳大田在會中表示,工程機關與相關單位近年面對的法律諮詢及訴訟案件增加,設置公職律師有助於更妥適處理法律事務。建設局未來會把法律諮詢納入整體業務推動,讓工程行政與市政建設的處理更周延。

10月1日上路 先看建設局運作成效

公職律師制度將於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先由建設局試辦。對台中市府第一線承辦人員而言,制度上路後,工程推動過程可望更早取得法律專業意見;至於是否延伸至其他局處,仍將視建設局的實際推動成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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