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第4期市政公報發布 8項法規修正一次看
新竹市政府發布115年第4期市政公報,收錄8項法規修正,涉及環保、衛生、特教及地政等事項,市民可上網查閱完整內容。

新竹市政府14日發布115年第4期市政公報,市長高虹安談到這次8項法規修正時表示:「透過持續檢視與修訂地方規範,不僅能因應組織發展及業務實際需求,更能完善城市治理制度、提升行政效能。」這一期市政公報,從環保局的人力配置到特教教師的授課安排,都有調整。
此次公布的修正內容涵蓋機關組織、環境保護、衛生醫療、特殊教育與地政業務。新竹市政府指出,相關規範將配合中央法令、機關組織及實際業務需要調整;民眾可透過市政公報掌握法規變動。
環境教育與污水管理規範調整
環保法制部分,「新竹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後,將完善法源依據,並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相關要求。「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也修正推動委員會用語,以免與既有法規混淆。
此外,「新竹市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組織規程」配合《公害糾紛處理法》修正,讓地方規範與中央法令一致,並持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則配合職稱與職務列等規劃調整,在總員額不變下,將部分技佐、辦事員職缺改為技士、科員,調整核心業務人力配置。
衛生人力與特教教學制度同步修正
衛生醫療方面,「新竹市衛生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將在既有員額總數內,適度提高薦任職務比率;「新竹市各區衛生所編制表」則配合「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修正,調整各級別醫事職務員額比例。
教育現場部分,因應特殊教育師生比逐年降低,新竹市修正「新竹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編排及專責單位設置辦法」,減輕教師授課負擔,也刪除超鐘點費用支領的最低授課節數限制,讓特殊教育教學安排保有更多彈性。
平均地權基金辦法配合組織調整
地政業務方面,「新竹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6條配合市府組織調整及養護工程處成立,修正相關機關名稱。這期市政公報另收錄相關法規命令與行政規範;想進一步了解條文的新竹市民,可至新竹市政府官網「市府公開資料/市政紀錄/市政公報」專區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