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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公寓大廈可申請長輩共餐 每季最高補助十一萬八千元

新竹市鼓勵公寓大廈申請「長青樂活健康食堂」,每週可辦一至三次共餐,每季最高補助118,000元,申請單位須自籌總經費20%。

竹市公寓大廈可申請長輩共餐 每季最高補助十一萬八千元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不只是提供一餐飯」,新竹市長高虹安談到「長青樂活健康食堂」時表示,更希望透過共餐,讓長輩有交流、互相陪伴的機會,願意走出家門、認識鄰居,讓熟悉的社區成為生活中的支持力量。

新竹市政府10月9日說明,持續推動「長青樂活健康食堂」,鼓勵符合資格的公寓大廈設共餐據點,讓長輩就近用餐。社區每週可辦一至三次共餐,每季最高補助118,000元,透過健康飲食與鄰里互動,支持長輩在地安老。

公寓大廈共餐,先確認管委會與場地條件

申請須由經報備成立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出,並經管理委員會決議同意。共餐場所須符合安全、衛生、通風與採光等條件,且具備滅火器、灑水器、警報器及緊急照明設備等消防設施,確保用餐與參與活動的安全。

各社區可依需求及實際承辦能力安排次數,每次服務上限三十人,其中至少二十人為長輩。每餐至少提供三菜一湯及一項主食,兼顧均衡、健康與多樣化;社區也須建立長輩、志工名冊,掌握服務人數與參與情形。

共餐補助分三級,須自籌總經費兩成

補助以每人每餐100元計算,每次最多補助三十人。每週一餐、每季十二餐,食材費補助36,000元,另有業務費及志工交通費6,000元,每季最高42,000元。

每週兩餐、每季二十四餐,食材費最高72,000元,另加業務費及志工交通費8,000元,每季最高80,000元;每週三餐、每季三十六餐,食材費最高108,000元,加計業務費及志工交通費10,000元,每季最高118,000元。

市府提醒,申請單位須自籌計畫總經費20%,實際補助項目與金額依審查核定。有意辦理「長青樂活健康食堂」的社區,可先確認管委會設立、內部決議及場地安全條件,再洽新竹市政府社會處03-5351501,了解申請方式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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