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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機構補助提高至每月1.5萬元 新竹市受理至12月16日

新竹市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受理至12月16日,符合資格者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並追溯至115年1月1日。

住宿機構補助提高至每月1.5萬元 新竹市受理至12月16日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家中有人長期住在住宿式機構的市民,今年可多一分經濟支撐。新竹市長高虹安提醒,符合資格者應在12月16日前提出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已由1萬元提高為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

新竹市政府配合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新制,自2026年9月27日起受理115年度申請,補助效力追溯至115年1月1日。方案主要協助中、重度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家庭,減輕長期住宿照顧帶來的支出壓力。

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 兩類資格可申請

高虹安表示,申請人須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並於115年入住方案所列機構,才可提出申請。

適用機構包括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但不含安養床,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此外,入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或自費失智養護床者,也列入補助範圍。

10月底前送件 優先核撥1月至8月款項

本次申請分兩階段處理。第一階段將審查115年10月底前提出的案件,並優先核撥1月至8月補助款;第二階段收件至12月16日截止。補助雖在9月27日開放申請,但符合條件者可追溯今年元旦起的費用。

申請人每月入住天數,須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案件由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受理。提出申請者限機構使用者本人,並以本人申請為優先;也可由機構簽約人辦理。符合條件的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另同步每月增加5,000元住宿費。

三支市府電話及1966提供諮詢

「請符合條件的市民把握時限提出申請。」高虹安說,市民如有疑問,可依入住機構類別洽詢。身心障礙機構可撥新竹市政府社會處03-5352386分機502;老人福利機構撥同號分機202;一般護理之家則洽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3-5355283分機243,也可撥長照服務專線1966。對有住宿式照顧需求的在地家庭而言,10月底與12月16日是兩個重要申請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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