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勞工退休金多了一條路 嘉縣說明自提與提前結存
純舊制勞工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提退休金,符合退休要件者可經勞雇合意提前結存,將款項移入勞保局個人專戶。
退休金怎麼安排,往往是勞工做了好多年工作後,才會慢慢放進生活裡盤算的事。勞動部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後,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說明,純舊制勞工如今多了自願提繳與提前結存退休金的選擇,讓退休規劃有不同安排空間。
這項修正已在民國115年7月17日生效。仍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權益的舊制勞工,可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若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退休要件,也能在勞動契約未終止的情況下,經勞雇雙方合意,結算至當時為止的舊制工作年資退休金,並全數存入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誰是可以適用的純舊制勞工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所稱「純舊制勞工」,是指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新制實施前,已在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服務;新制上路後仍選擇繼續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且持續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的勞工。
這次調整並不會改變勞工的舊制身分。勞工若提前結存退休金,勞動契約並沒有因此終止,特別休假年資也不受影響;結算後繼續工作所累積的年資,雇主仍須在實際終止契約時,給付尚未結算基數的退休金,或由勞資雙方合意逐年結算。
提前結存退休金如何計算
勞青處以一名55歲、工作年資25年的勞工為例,若已累積40個退休金基數,合意結算當日平均工資為5萬元,則可提前結算的退休金為200萬元,也就是40個基數乘以平均工資5萬元,款項將全數移入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若這名勞工結算後再繼續工作5年,另累積5個退休金基數,到了60歲實際退休時平均工資為6萬元,雇主仍應給付30萬元退休金,即5個基數乘以平均工資6萬元。已提前結算與後續工作年資所生的退休金,計算上仍有不同基礎。
勞雇先談清楚再作決定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長陳奕翰提醒:「退休金制度與勞工長期退休保障息息相關。」他呼籲雇主應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若有結存退休金需求,應先與雇主充分溝通。嘉義縣勞工如對舊制退休金、自願提繳或提前結存有疑問,可洽嘉義縣政府勞青處(05)3620123分機8025、8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