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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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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人吊車12月23日納管 北市勞檢處籲業者先完成檢查

未滿3公噸的載人吊車將於12月23日納入安全檢查管理。北市勞檢處提醒業者及早申請檢查,確實做好機具檢點與高空作業防護。

載人吊車12月23日納管 北市勞檢處籲業者先完成檢查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小型起重機具把作業人員送上高處,招牌安裝、外牆清洗或燈具維修時都可能見到它的身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俗稱「載人吊車」的未滿3公噸移動式起重機,12月23日起將納入安全檢查管理;高空作業看似短暫,機具本體與搭乘設備的安全卻不能省略。

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新制,吊升荷重未滿3公噸、並附掛搭乘設備供人員搭乘的移動式起重機,將正式列入管理。臺北市勞動局呼籲相關事業單位,在新制施行前的準備期間,向代行檢查機構申請檢查,確認設備符合規定。

未滿3公噸載人吊車年底納入檢查

都會區營繕工程、路樹修繕及大樓外牆維護需求增加,小型起重機具經常進入街巷作業。這類載人吊車承載的是高空作業人員,一旦機具結構強度不足、搭乘設備固定不良,或安全裝置失效,可能引發嚴重墜落事故。此次納管,也讓原本未列入檢查範圍的機具有更明確的安全把關。

王秋冬提醒把握準備期申請檢查

臺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相關業者應把握新制上路前的準備期,儘速向代行檢查機構申請檢查。」他指出,辦理檢查不只是為了符合法規,更是確認機具安全性、降低高空作業事故風險的重要一步。

若事業單位使用未取得檢查合格證的列管機具從事作業,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勞動局提醒,業者不應等到新制施行後才處理,以免違規受罰,也讓現場人員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

短期高空作業更要逐項檢點

北市勞檢處說明,未滿3公噸載人吊車常用於招牌安裝、外牆清洗及建物燈具裝設維修等臨時性、短期作業,作業人員可能懸在數公尺、甚至十數公尺高空。若搭乘設備未經專業技師簽認,或未確實檢點過捲預防、防止脫落等安全裝置,都可能增加事故機率。

此外,起重機具本體傾斜、吊臂結構及固定桿件受力不均,也可能讓搭乘設備劇烈搖晃甚至脫落。對需要使用載人吊車的事業單位而言,12月23日前完成檢查並落實日常檢點,是現場高空作業人員最直接的一道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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