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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子弟獎學金受理申請 10月31日前備妥文件

烈嶼鄉林松杞夫婦紀念獎學金受理至10月31日,原籍烈嶼鄉且符合資格的各級學生,須在期限內備妥文件申請。

烈嶼子弟獎學金受理申請 10月31日前備妥文件

一紙申請表,延續的是林氏家族對烈嶼子弟的期許。115年度烈嶼鄉林松杞夫婦紀念獎學金已於10月1日開始受理,管理委員會提醒符合資格的學生,務必在10月31日前備妥證件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這項獎學金以原籍烈嶼鄉的學生為申請對象,涵蓋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碩博士研究所。申請人須依組別確認就讀地點與年級,並將申請表、前學年度成績證明、在學證明及戶籍資料送交管理委員會辦理。

兩百萬元基金 紀念父母養育之恩

卓環國小說明,獎學金由烈嶼鄉西宅林國沛,以及旅居汶萊的僑領林國民、林國欽、林國勝、林國平昆仲共同設立。他們為紀念父親林松杞、母親程氏坤的養育之恩,以及兩人生前勤儉、勤勞並敦睦鄰里的美德,捐出新臺幣200萬元作為基金,以存款孳息支應獎學金,鼓勵祖籍烈嶼鄉的後進努力向學。

各組年級與就讀地點不同

國小組及國中組,限現就讀烈嶼鄉學校的國小四年級、國中二年級以上學生;高中組與高職組,對象為現就讀金門縣高中、高職,或在臺就讀五專二年級以上者。大學組須為國內大專院校二年級,或五專四年級以上學生。

碩士研究所組及博士研究所組,限現就讀國內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碩士組以錄取一次為限,博士組最多錄取兩次。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以及就讀各類補習、進修性質學校者,不得申請這項烈嶼鄉獎學金。

四類文件須備齊 表格可上網下載

申請時須繳交申請表一份、前學年度整學年平均成績證明一份、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一份,以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成績證明須有就讀學校章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也須蓋有學校註冊章戳。

申請表可向管理委員會或卓環國民小學教導處索取,也可從卓環國小學校網頁下載。相關資料可送至金門縣烈嶼鄉西宅7號,洽林先生,電話(082)362655;亦可聯絡卓環國民小學教導處陳老師,電話(082)362124轉11。對有意申請的在地學生而言,10月31日是最後期限,文件是否齊全也須提早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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