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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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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11月開徵 金門自住房9月22日前申請可用2%稅率

金門縣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優惠申請至9月22日止,核准後可適用2%稅率。逾期申請者,須自116年起才能適用。

地價稅11月開徵 金門自住房9月22日前申請可用2%稅率

115年地價稅11月1日才要開徵,但攸關自住房屋主荷包的申請期限已先在眼前。金門縣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須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審查核准後,今年地價稅才能按2%優惠稅率課徵。

金門縣稅務局指出,一般用地地價稅採累進稅率,稅率介於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則是每千元課徵2元。兩者差距明顯,符合資格者的稅負最高可大幅降低,節省至少4倍稅額。不過,這項優惠並非自動帶入,仍要由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申請。

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5項條件

稅務局說明,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首先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必須在該房屋設有戶籍。其次,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以一處自用住宅為限。

另外,房屋不能出租,也不能供營業使用;地上房屋須由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土地面積也有限制,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

逾期申請 115年優惠無法適用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換算今年期限就是9月22日,申請後還須經稅務局審查核准,115年地價稅才可適用優惠稅率。

若在9月22日後才提出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也無法回溯適用115年地價稅,必須等到116年才開始適用。對有自住房地的鄉親來說,可先檢視戶籍、房屋使用及土地面積是否符合規定,別讓可用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從手邊溜走。

民眾申請時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若有疑問,可洽金門縣稅務局服務專線(082)325197#303,服務金湖鎮、金沙鎮;#312服務金城鎮;#313服務金寧鄉、烈嶼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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