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育兒補助再加碼 未滿六歲幼兒就學與否都有支持
花蓮縣推出未滿六歲幼兒補助,就讀教保機構者每學期核發6,000元;未就讀者依胎次每月補助5,000元至7,000元。

花蓮縣長徐榛蔚9月29日邀集縣內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當場公布兩歲至未滿六歲幼兒的育苗守護計畫。這項花蓮育兒補助不只照顧已進入園所的孩子,未就讀教保機構的幼兒,也有按胎次核發的支持。
依花蓮縣政府規劃,凡設籍花蓮縣、年滿兩歲至未滿六歲,並就讀縣內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的幼兒,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生每學期核發6,000元。設籍條件與年齡相同、但未就讀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者,則依胎次按月核發,並溯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未就讀教保機構 依胎次每月核發
未就讀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的幼兒,第一胎每月核發5,000元、第二胎每月6,000元、第三胎每月7,000元。縣府表示,不論家長選擇自己照顧、送托兒所或請保母,都希望透過相應措施,降低家庭在孩子成長階段的經濟負擔。
徐榛蔚說:「此次育苗守護計畫不論幼兒就學與否,都有對應的支持措施,希望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她表示,隨著《財劃法》通過及縣府逐年減債,財政壓力已有紓解,因此能將更多資源用於照顧鄉親。
從育兒延伸到青年與照顧者
徐榛蔚指出,面對少子女化,青壯年一面孝養父母、一面養育子女,承受雙重壓力。縣府因此規劃跨世代福利,包括外地求學學子的住宿補貼、青年首購貸款與創業獎勵金,也推動數位游牧及國際基地合作。
除幼兒家庭外,縣府也將支持延伸至照顧者,補助保母居家開辦設備費、定期健康檢查及心理諮商,希望留住相關人才。縣府認為,孩子日常生活各項費用對不少家庭都是一筆支出,因此依就學與否分別提供補助。
教育處邀園所說明辦理方式
教育處表示,當天舉行「花蓮縣二歲以上至未滿六歲幼兒育苗守護計畫」說明會,邀請縣內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校、園長及業務承辦人出席,說明計畫辦理方式,後續將與各教保服務機構共同推動。
對花蓮家庭而言,需留意兩項時間:就讀教保機構幼兒的每學期6,000元補助,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未就讀者的按月補助,則溯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