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家庭稅務權益放寬 嘉縣自住與車輛優惠可比照申請
同性婚姻家庭與配偶親屬的關係,稅務上可比照異性婚姻親屬辦理。符合條件者可適用自住住宅優惠稅率,或申請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徵。
「無論是同性婚姻或異性婚姻所形成的家庭關係,都應享有平等的租稅優惠與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指出,隨著財政部放寬相關規定,同性婚姻家庭在自住住宅稅捐與身心障礙者用車稅負上,只要符合要件,也能依規定申請優惠。
這項調整是為落實婚姻平權。財政部已將同性婚姻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親屬的關係,比照異性婚姻親屬關係辦理;適用項目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優惠,以及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嘉義縣民如有申請需求,仍須依個別稅目檢視戶籍、設籍與車籍等條件。
自住住宅稅率可比照直系親屬認定
在房屋與土地稅捐部分,同性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的直系血親及直系血親之配偶,可比照直系親屬規定處理。房屋若符合自住條件且完成設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
至於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符合直系親屬設籍條件者,可依土地稅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地價稅稅率為2‰,土地增值稅稅率為10%。涉及購屋、換屋的民眾,如符合規定,也可適用重購退稅規定。對家庭而言,親屬關係認定獲得比照後,申請自住住宅優惠時有更一致的依循。
身障者用車符合條件可免牌照稅
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的規定也一併放寬。若同性婚姻關係的一方為身心障礙者,另一方的二親等以內血親及其配偶,例如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等,其所有且專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在符合相同戶籍或同車籍地等要件下,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租稅優惠的用意在保障居住權益、照顧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也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民眾若想確認自住住宅優惠或使用牌照稅免徵的資格,可撥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05)362-0909,由專人說明申請條件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