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代工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 衛生局連夜追查流向
嘉義縣代工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衛生局已會同食藥署稽查,追查2052公斤產品流向並要求下架回收。廠內庫存油品已禁止流入市面,等待檢驗結果。

一瓶標示有效日期為2028年5月25日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自主送驗後驗出苯駢芘2.9 μg/kg,高於法定限量2.0 μg/kg。嘉義縣衛生局7月29日晚間接獲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後,隨即啟動食品安全應變機制,連夜前往縣內代工廠稽查。
這項產品由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7月1日起出貨販售,規格為250毫升。衛生局查出,該批苦茶油是在嘉義縣代工製造,總計2052公斤、以每桶18公斤裝運,已全數送往雲林縣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衛生局已督導業者清查流向,辦理下架、回收及相關管制,避免問題產品繼續流通。
庫存苦茶油先保管 等待檢驗結果
代工廠內另有150公斤自家油品庫存。為了解產品安全情況,稽查人員抽驗1件苦茶油產品,由食品藥物管理署帶回檢驗;這批庫存已責付業者就地保管,不得流入市面,後續將依檢驗結果依法處理。
製程含烘炒環節 衛生局要求再檢視
嘉義縣衛生局表示,該廠過去每年都有自主送驗苦茶油,檢測重金屬、農藥殘留、塑化劑及苯駢芘等項目,結果原均符合規定;衛生局也曾在115年4月抽驗1件油品,當時檢驗合格。不過,苦茶油製程涉及烘炒、除渣、粉碎、蒸氣熟化、壓餅榨油、過濾及裝桶等程序,已要求業者依「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調整作業,持續改善製程管理。
未主動通報及回收 最高可罰300萬元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說,衛生局每年辦理工廠普查,也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食用油脂專案稽查及抽驗。107年至114年間共抽驗21件食用油品,檢驗重點包括重金屬、黃麴毒素、苯駢芘、PAHs及反式脂肪酸等,僅113年有1件因反式脂肪酸標示不符規定而遭裁處。
趙紋華表示:「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做好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可能危害衛生安全,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售並回收,同時通報主管機關;未通報或未執行相關措施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對買過這款苦茶油的民眾而言,後續檢驗及回收管制結果,仍是接下來要留意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