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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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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讀別只看時薪 嘉縣提醒第6天上班要算加班費

嘉義縣勞青處提醒暑期工讀生適用一般勞動法令保障,時薪不得低於196元;部分工時勞工連續出勤6日,第6日應依法計給休息日加班費。

暑假工讀別只看時薪 嘉縣提醒第6天上班要算加班費

暑假工讀的排班表看起來彈性,但多上一天班,薪水不能只照平日時薪算。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部分工時工讀生若連續出勤6日,第6日已屬休息日,雇主須依法加計加班費,不能因學生是短期工讀就省略。

隨著暑假期間不少青年學生進入職場,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於2026年7月28日說明,工讀生與一般勞工享有相同勞動權益。勞雇雙方約定的工資,月薪不得低於29,500元,採時薪制者每小時不得低於196元;違反規定,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暑假工讀的第6天 休息日加班費不能少

勞青處指出,部分工時勞工每7日應有2日休息。若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在休息日出勤,雇主都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實務上,嘉義縣常見的違規情形包括未給最低工資、沒有逐日記載及保存出勤紀錄,以及未依法支付休息日加班費。

以雇主和工讀生約定週二至週六上班為例,若工讀生到了第6天、也就是週日仍出勤,就應加計休息日加班費。勞青處舉例,時薪196元的勞工每週固定工作6天、每天4小時,第6天再工作4小時,該日加班費應為1,176元,不能僅以196元時薪乘上工時處理。

出勤紀錄與薪資單 雇主都要備妥

除了工資與加班費,雇主應置備出勤紀錄,如實記下工讀生的出、退勤時間,並至少保存5年。發薪時也要將工資全額直接交付勞工,不得預扣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且應提供載明細項的薪資單。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處長陳奕翰表示:「暑期打工是青年踏入職場的重要第一步,除累積工作經驗外,更應建立正確的勞動法令觀念。」他也呼籲雇主依法保障工讀生的勞動條件與職場安全,讓青年能安心打工。對暑假工讀的青年與家長而言,留意時薪、排班與第6日出勤的計薪方式,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基本一步。

若對暑假工讀或勞動法令有疑問,可洽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電話(05)3620123轉8018或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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