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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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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讀別當廉價勞力 嘉縣提醒時薪不得低於196元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提醒,暑期工讀生與一般勞工同受法令保障,最低時薪196元、月薪29,500元,休息日出勤也應依法計算加班費。

暑假工讀別當廉價勞力 嘉縣提醒時薪不得低於196元

暑假工讀陸續上工,從餐廳端盤子到飲料店排班,青年學子領到的每一筆薪資都有法令保障。嘉義縣政府勞青處提醒,暑期工讀不是廉價勞力,無論是短期工讀、時薪制或兼職人員,都和一般勞工一樣適用勞動法令。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7月27日說明,青年暑期打工的月薪不得低於29,500元,時薪不得低於196元,薪資也應按時發放;雇主須依規定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並提繳6%勞工退休金。青年若遇到工時或薪資問題,可向勞青處詢問。

最低工資與休息日都有保障

勞青處列出暑期工讀的基本權益:每7天應有2天休息,其中1天為休息日、1天為例假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或是在休息日出勤,都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即使雇主以試用期、學習期或培訓期為由安排工作,工讀生的時薪仍不能低於196元、月薪不能低於29,500元,也同樣享有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費保障。

退休金不能從工讀薪資扣除

勞青處以阿華為例,若阿華暑假在餐廳兼職、月薪29,500元,雇主每月應另外提撥薪資6%作為勞工退休金,不能要求阿華自己負擔,也不能直接從薪資扣除。餐廳僱用5人以上勞工,須在阿華到職當日替他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即使公司只僱用阿華1人,雇主仍要依法替他參加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休息日支援 加班費不能只算原時薪

以小文在飲料店擔任部分工時排班工讀生為例,若第6天、也就是休息日,支援工作6小時,雇主必須給付加班費。前2小時應按平日時薪1又3分之1倍計算,第3小時以後則按1又3分之2倍計算,不能只用一般時薪帶過。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青年面試工讀時要記得「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三要守則,並遵守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不飲用、不非法工作、不提供重要證件的七不原則。他說,青年也應確認「工時安排、薪資計算、請假權益等勞動權益」。勞工或雇主如有勞動法令疑慮,可洽嘉義縣政府勞青處,電話05–3620123轉801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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