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回應「殭屍都更」 兩次補正、半年稽考防案件卡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案從審議到核定後執行均設有期限與追蹤機制,重行公開展覽最多兩次,核定後每半年稽考,以降低案件長期延宕情形。
面對「殭屍都更」的指控,臺北市都市更新處12日端出一套從補件、續審到核定後追蹤的時間表。更新處表示,都市更新案件不論仍在審議或已經核定,都有防止延宕與退場的管控機制;若實施者進度落後,將被要求限期改善,情節重大時也可能遭撤銷。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指出,這項說明是回應沈委員對北市「殭屍都更」的質疑。市府表示,相關作業依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及《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撤銷同意作業要點》辦理,核心是「定期稽考」與「限期補正」,避免案件在程序中反覆停滯。
都更審議設期限 補正逾期可駁回
更新處表示,隨著「都更8箭」政策推動,臺北市都市更新案量增加,市府在各階段設下時效管控。案件原則上有兩次限期補正機會,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完成各階段審議後,實施者須在30日內送計畫書續審;審議通過後,也應在3個月內檢報市府核定。
針對近年部分案件因實施者自行調整內容而需要重行公開展覽,市府於民國115年精進作業要點。更新處指出,更新案申請重行公展以兩次為限,重行公展後須在6個月內申請續審。「以促使實施者審慎規劃、減少程序反覆延宕。」
核定後每半年稽考 嚴重延宕可撤銷
案件核定並非就此不再追蹤。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5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市府每半年稽考實施者執行計畫的情形。若個案出現進度延宕或業務廢弛,市府會主動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則提報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審議。更新處表示,過去已有更新案因這類情形遭撤銷。
7599與整宅專案 已有多案招商成功
更新處也列出市長上任後推動的協助方案。公辦都更7599及危險建築575專案中,7599專案已有35案申請,並協助20個社區進行方案評估;其中虎林街60巷案、南港產專區單元2-25案已招商成功。575專案則有7案申請,內湖康樂街136巷案已有1案招商成功。
至於產權規模大、關係複雜的整建住宅,市府透過整建住宅專案計畫與駐地諮詢工作站協助整合。水源二三期、南機場單元三及斯文里二期整宅已招商成功並進入都市更新審議程序,水源二三期預計在民國115年核定;南機場單元四已招商成功,南機場單元五與信維整宅仍在招商。對等待社區重建的住戶而言,後續可關注的仍是都更審議、核定與招商進度是否依期限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