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有新建建築廁所改4比1 坐式優先回應高齡需求
台中市修訂公有建築廁所設置基準,新建建築坐式、蹲式廁間比例改為4比1,優先設置坐式廁間;既有建築也將透過改善計畫逐年調整。

一間公共廁所裡,馬桶是坐式還是蹲式,對長者、孕婦、幼童與行動不便者來說,往往就是能不能安心使用的差別。台中市政府修訂公有建築廁所設置基準,未來新建建築將優先配置坐式廁間,坐式與蹲式的比例從原本2比3,調整為4比1。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6日表示,市府率全國之先修訂「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建築物附設廁所設置及管理維護基準」,回應高齡化社會及全齡友善需求。新規定適用於新建公有建築物,既有建築物則要求管理機關提出改善計畫,逐年調整廁間配置。
坐式廁間比例改為4比1
台中市政府於民國110年訂定這項基準,原本已規範新建公有建築物的男女廁間比例、坐式及蹲式廁間配置,以及性別友善廁所設置等事項。這次依市長盧秀燕政策指示修正第四點,將坐式、蹲式廁間比例由2比3改為4比1,讓坐式廁間成為優先設置的選項。
都發局表示,「新制將提供長者、孕婦、幼童及行動不便者更安全、便利的如廁環境。」對需要較穩定支撐、起身較費力的使用者來說,坐式馬桶可減少蹲下與起身時的身體負擔,也有助降低跌倒風險。
從使用安全到清潔維護一併考量
都發局指出,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坐式馬桶因便利、安全與舒適,逐漸成為公共廁所的主流。相較於蹲式馬桶,坐式設備較適合長者、孕婦、幼童及行動不便者;在清潔與維護上,也較符合現代公共衛生需求。
市府也提到,坐式廁間可搭配智慧馬桶或免治設備,進一步提升公共建築的服務品質。不過,此次修正並非全面取消蹲式廁間,而是調整配置比例,在不同使用習慣之間保留選擇,同時將高齡與行動不便者的需求放在更前面。
既有建築須提改善計畫
新規定主要適用於新建公有建築物;至於既有建築,市府要求管理機關訂定改善計畫,逐年調整廁間配置,持續改善公共如廁環境。都發局表示,這次修正同時考量高齡友善、性別平權及公共衛生,後續將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環境改善。
對經常使用公家機關、學校等公共空間的台中市民而言,坐式廁間比例提高,意味著未來新建公共設施在如廁這件日常小事上,將多一分安全與便利;既有建築的調整進度,則有待各管理機關依改善計畫逐年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