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喪屍煙彈進旅宿 台中兩場講習教業者辨識通報
台中觀旅局辦理兩場旅宿業毒品危害防制講習,協助第一線人員辨識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並熟悉通報與處置流程,守護旅客住宿安全。

一支外觀看來與一般產品無異的電子煙裝置,可能就是旅宿第一線人員得多看一眼的警訊。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近日舉辦「旅宿業毒品危害防制講習」,從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的樣態談起,提醒業者在巡房與日常管理時,及早辨識不尋常情況。
觀旅局分別於2026年7月22日及8月4日辦理兩場講習,邀集台中轄內旅宿業者及從業人員參與,並聘請台中地方檢察署黃鈺雯檢察官授課。課程聚焦新興毒品的危害、異常狀況辨識及實務應變,希望業者建立即時通報與防範機制,讓旅客在台中住宿時多一層安全保障。
依托咪酯混入煙油 辨識成為旅宿防線
觀旅局指出,毒品型態不斷翻新,隱蔽性也提高。近年有人將依托咪酯摻入電子煙油,俗稱「喪屍煙彈」,因外觀和一般電子煙產品相似,不容易從外表判斷,已是毒品防制的重要項目。黃鈺雯在講習中說明相關態樣與危害,讓旅宿從業人員了解第一時間可留意的方向。
巡房留意異味與異常進出 熟悉通報流程
課程提醒,旅宿業者可在日常巡房及管理時,留意可疑電子煙裝置、房內異常氣味、遺留可疑器具,以及客房長時間無人回應等情形;房客行為異常或人員頻繁進出,也都是需要提高警覺的訊號。發現疑似毒品案件時,重點不只是辨識,更要熟悉通報流程與處置原則,避免讓毒品流入旅宿場所。
知悉施用或持有毒品 依法須報警處理
觀旅局表示,旅宿業者若知悉旅客施用或持有毒品,依法應立即報請警察機關處理;若隱匿不報或未依規定辦理,依發展觀光條例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若旅宿場所已列管為特定營業場所,場所人員知悉有人施用或持有毒品卻未通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負責人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法人或合夥組織經營者也會併同處罰,情節重大時可被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觀旅局表示,市府後續仍會推動毒品防制宣導與實務訓練,輔導業者建立自主管理與正確通報觀念。對來台中的旅客與在地業者而言,這些平日看似細微的巡查與通報,都是守住住宿安全的一道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