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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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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單寫CAS不等於合格 台中餐飲業標示不實最高罰60萬元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醒,餐飲店不能因採購CAS食材,就自行宣稱店內產品通過CAS驗證。違規標示最低罰6萬元、最高60萬元,業者印製菜單前應先確認規範。

菜單寫CAS不等於合格 台中餐飲業標示不實最高罰60萬元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一張菜單上的「CAS合格」幾個字,對餐飲店家來說不能隨意寫上。台中市政府農業局8月3日提醒,消費者看重食安與食材來源,CAS、產銷履歷等農產品驗證標章也成為選購時的重要依據;但店家若未經驗證合格,就在菜單、文宣、店面或網路廣告使用相關文字,可能面臨最低6萬元、最高60萬元罰鍰。

農業局指出,這項提醒適用於台中市餐飲業者。常見情況是店家向具驗證資格的供應商採購食材後,便在自家宣傳中寫下「本產品經CAS驗證」、「本店選用CAS合格肉品」,或「選用不施打生長激素經CAS驗證烏骨雞肉」等語句;這類寫法可能讓消費者誤以為店內販售的產品本身已通過CAS驗證。

買進CAS食材 不等於店內產品已驗證

農業局表示,不少餐廳希望讓顧客知道自己選用在地或優質食材,出發點雖然是說明來源,文案卻可能踩到驗證標示的界線。向合格供應商購貨,和餐飲店所供應的產品取得驗證,是不同的事;店家不能因此直接把自家餐點或產品說成「經CAS驗證」。

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農產品經依本法驗證合格者,始得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或以驗證農產品名義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農業局提醒,CAS驗證文字的使用,重點在於產品是否確實經過驗證,而不只是食材採購來源。

查獲違規最低罰6萬元 沒有改善寬限

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未經驗證合格,卻以驗證農產品文字或其他足以使人誤認的表示方法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農業局特別指出,這項規定沒有「先限期改善再開罰」的空間,若稽查確認違規或接獲民眾檢舉後查證屬實,就可能直接裁罰。

對微型餐飲店或剛起步的新創店家而言,6萬元起跳的罰鍰並不是小數目。農業局呼籲,店家在想傳達食材品質時,仍應讓標示和實際狀況一致,避免一時文案疏忽,既影響商譽,也增加經營負擔。

要說明來源 先取得使用CAS產品證明

農業局建議,若餐飲業者希望強調所使用的CAS食材來源,應先向驗證機構申請「使用CAS產品證明文件」,而非直接將自家產品標示為已驗證。相關申請流程可至台灣優良農產品管理入口網查詢。

農業局也提醒,店家準備印製新菜單、製作文宣或進行網路行銷前,可先到中央主管機關網站查詢標示規範,或致電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洽詢。對每天面對顧客的餐飲業者而言,把CAS驗證的用字先查清楚,才能讓食材來源的說明真正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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