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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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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爆竹煙火取締五年增26倍 深夜亂放最高罰15萬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強化非法爆竹煙火查緝,近五年取締件數增至52件。五大違規態樣最高可罰150萬元,消防局呼籲民眾及業者勿心存僥倖。

台中爆竹煙火取締五年增26倍 深夜亂放最高罰15萬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一場慶典、一段遶境路線,或是深夜突然升空的煙火,背後都可能牽動附近住戶的安寧與安全。台中市政府消防局近日盤點非法爆竹煙火查緝成果,並重申「違規一律重罰並逕予沒入」;對台中市不少在地住戶來說,歡慶不該成為夜裡難以安心的聲響。

消防局30日表示,從跨年晚會、大型演唱會到宗教遶境等活動,第一線人員都會查核爆竹煙火施放情形。民國110年取締2件、111年5件、112年15件、113年32件,114年增至52件;2026年截至6月底,已取締29件。

非法爆竹煙火取締件數五年增26倍

依消防局統計,從110年的2件到114年的52件,非法爆竹煙火取締件數增加26倍。消防局表示,這些數字反映查緝工作持續加強,不論是在大型活動現場或其他施放場合,都會依規定嚴格執法,防止違規煙火帶來公共安全風險。

五類常見違規 最高可罰150萬元

消防局列出五大常見違規態樣。首先是未依產品說明施放,例如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使用線香點燃,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深夜凌晨0時至6時施放飛行或升空類煙火,同樣可罰3萬至15萬元。未經許可就施放專業煙火,也面臨3萬至15萬元罰鍰。

另外,從事儲存、販賣或施放專業煙火卻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裁罰最重的是未申請就將專業煙火運入指定地點,依法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消防局提醒,相關規定不只針對活動主辦方,業者與施放者都應事先確認程序與責任。

屢勸不聽業者遭罰100萬元

消防局指出,日前已有業者因屢罰不改,遭直接裁罰100萬元。消防局強調,「安全」是歡慶唯一的路;一時興起或抱著僥倖心態施放,不僅可能傷及人身、財產,也會破壞社區安寧。台中市政府消防局表示,後續仍將持續查處非法爆竹煙火,請民眾與在地業者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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