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第三季空污費月底截止 環保局籲秋冬提早減排
苗栗縣第三季空污費申報自10月1日至31日,列管事業須如實申報繳費。秋冬污染物易累積,環保局也呼籲業者加強設備操作與減排。

「每年10月至隔年3月,受限於大氣擴散條件不佳,空氣污染物易累積。」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提醒,秋冬的空氣品質,需要業者提早留意。除了按期申報空污費,工廠的防制設備如何操作、生產如何安排,也都是減少污染排放的重點。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10月12日提醒,2026年(民國115年)第三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簡稱空污費,申報期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縣內列管事業單位須在規定期限內,依實際操作情形完成申報與繳費;面對秋冬空氣品質不良季節,也應提早安排減排措施,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秋冬空氣品質與差別費率
沈鳳臺說明,大氣擴散條件不佳時,污染物容易累積。環境部針對每年第一季,也就是1月至3月,以及第四季的10月至12月,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物實施「差別費率」,依法調升這兩季的收費標準。
這次提醒的申報作業是第三季空污費;第一季與第四季的差別費率,則是業者安排秋冬生產與減排時須留意的收費規定。環保局希望業者在空品不良季節自主加強減排,積極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確實、有效操作。
調整產能,也要控管逸散污染
對工商廠(場)而言,環保局建議,可將秋冬季的高污染產能,彈性調整至擴散條件較佳的春夏季生產。同時提高設備運轉效率,嚴格控管逸散性污染源,以實際降低排放,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淨零綠生活,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
申報部分,環保局要求業者按實際操作現況如實填報,避免影響自身權益,也將在現場查核時同步輔導正確申報。第三季空污費申報期限為10月31日;對申報、繳納或減量優惠試算有疑問,可撥固定源空污費洽詢專線(037)351759分機107,由專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