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處罰案例看公務分際 苗栗文觀局辦利益衝突迴避講習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0月5日辦理利益衝突迴避法講習,由苗栗縣警察局政風室主任林秋蓮透過法律條文與處罰案例,說明公務迴避及揭露規定。

逐條說明法律,再對照實務上受罰的案例,苗栗縣警察局政風室主任林秋蓮在講習中,帶領文觀局同仁釐清「什麼是利益衝突」。從條文走到執行公務的分際,這堂課談的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也談如何避免因疏忽而違反規定。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於2026年10月5日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題講習,邀請林秋蓮擔任講師。課程以法律規定、實務經驗及案例分享,協助同仁理解迴避義務,落實陽光法案精神,並防範因不熟悉法令而觸法。
文化、觀光與補助採購,都須留意利益衝突
文觀局的業務包括文化資產保存、觀光產業推廣,以及多項補助與採購案。局方表示,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只要涉及本人或關係人的利益,就應落實迴避原則;在行使公權力時,也必須維持廉潔標準。
因此,這次課程不只說明法律適用哪些對象,也釐清關係人的範疇,並討論禁止假借職權圖利的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交易時涉及的補助限制,同樣列入講習重點,讓同仁掌握業務執行時應注意的界線。
以處罰案例釐清揭露與公開要求
林秋蓮除了逐條剖析法規,也結合近年常見的實務處罰案例,讓同仁從案例理解規定。課程採取淺顯易懂的互動教學,協助辨認利益衝突,並說明如何落實事前揭露與事後公開,減少因疏忽而受罰的情形。
文觀局強調:「『廉潔』是政府施政的根本,更是贏得民眾信賴的基石。」局方希望透過專業講授,讓利益衝突迴避不只停留在課堂,而能成為同仁執行公務時的日常習慣。
對苗栗縣民而言,這次講習所對應的,是文化資產、觀光推廣及補助採購等業務的公信力。文觀局期望同仁將利益衝突迴避原則落實於工作,讓公務環境更公開、透明、清廉,提供更值得信賴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