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區劃入國保四怎麼辦 苗縣府說明仍可依法檢討
苗栗縣政府說明,都市計畫河川區劃入國保四後仍有檢討機制;即使河川整治完成,土地使用分區仍須經法定程序變更。
都市計畫河川區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四類」後,未來還能不能調整,是近期地方關切的問題。苗栗縣政府10月2日說明,國保四並非沒有檢討空間,後續可依水利主管機關公告範圍及法定程序處理,但河川整治完成,不代表土地限制會自動解除。
這項說明主要關係到都市計畫河川區、行水區及水道治理計畫線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也牽涉周邊居民。縣府表示,制度設有檢討調整機制,辦理時仍須同時考量防洪安全、國土保育、土地合理利用及民眾權益。
國保四依都市計畫與用地界線劃設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依內政部《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國保四是以都市計畫範圍、使用分區或用地界線為劃設界線,目的在加強管理都市計畫內的公告水道及環境敏感地區。
依《國土計畫法》第22條第2項,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如果是為加強國土保育,可隨時辦理檢討調整。因此,涉及河川防洪整治及水道管理的個案,縣府將依各案條件,以及水利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的範圍,依法檢討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再循程序辦理都市計畫河川區的檢討變更。
整治完成仍須辦理土地變更程序
未來若河川整治完成,或水道治理計畫線、河川區域公告有所變動,使防洪條件與管理範圍跟著調整,苗栗縣政府將配合水利主管機關辦理檢討。不過,土地使用分區仍須經過法定程序變更,不能因工程完成,便直接視為解除原有管制。
縣府表示,後續將持續與中央及地方水利主管機關協調,依實際治理情形及法令規定辦理相關作業。對土地所有權人來說,水利機關公告範圍是否改變,以及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是否完成,都是判斷土地管制狀態的重要依據。
劃設範圍與程序可向縣府洽詢
苗栗鄉親若對國保四劃設範圍、法令依據或檢討變更程序仍有疑問,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縣府也提醒,河川治理範圍調整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是不同程序,仍應以水利主管機關公告及依法完成的都市計畫變更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