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鄉建屋申請更清楚 苗栗修正簡化建築管理辦法
苗栗縣修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釐清建照申請的排水資料與簡化事項,並提供固定時段諮詢。
原鄉居民準備申請建造執照時,現在可從基地配置圖上更清楚交代聯外通路、新舊溝渠與出水方向。苗栗縣政府修正原住民族地區建築管理規定,希望讓山坡地或聚落基地的排水情形,在送件審查時有明確依循。
縣府於2026年9月18日公告修正「苗栗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重點放在調整排水檢討規定,並列明可簡化的建築管理事項。這項修正是考量原住民族地區的地形與周邊環境不同於一般平地,在維護公共安全及居住權益的前提下,減輕居民申請建築執照的負擔。
原鄉建照配置圖須標明排水資訊
依修正後的第四條,原住民族地區建築基地申請建造執照時,仍可適用免臨接道路、免檢附建築線指定(示)圖等簡化措施。不過,申請人須在配置圖載明基地聯外通路、新舊溝渠及出水方向等基本資訊,讓審查人員了解基地和周邊環境的排水情況。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修法重點是讓辦理方式更清楚、便利,也降低申請人的負擔。若建築基地位在都市計畫地區,仍須依照都市計畫相關法規辦理,並不因適用原鄉簡化規定而免除相關要求。
九類建築管理事項列入簡化範圍
第五條則明確列出原住民族地區可予簡化的項目,包括私設通路及基地內通路、日照、通風、採光、節約能源、停車空間、綠建築基準、無障礙設施,以及退縮設置人行步道等建築管理事項,讓有建屋需求的居民送件前可先掌握規定。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表示:「原鄉居民需要的是清楚、可遵循的申請規定。」她指出,這次修法希望兼顧公共安全與居住權益,減少申請過程的負擔,使建築管理制度更符合地方實際情況,也讓居民能更順利辦理建屋申請。
固定時段提供建管與建築師諮詢
民眾對原鄉建照申請若有疑問,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電話為037-559872,承辦人葉小姐。每週一及週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也可前往第一辦公大樓一樓建築管理科櫃檯諮詢。
苗北辦公室則於每週三上午9時至11時安排建築師駐點,提供免費諮詢。對準備建屋的原鄉居民而言,可先帶著基地與排水相關問題詢問,再依修正後的簡化建築管理規定備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