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塘岐村命案偵結 林男涉傷害致死、棄屍遭起訴
北竿塘岐村命案偵結,林男涉嫌持棍棒、開山刀傷害王男,並未協助轉診致其死亡。連江地檢署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
2026年1月13日晚間,北竿鄉塘岐村蝴蝶谷斜坡下方的草叢,成了檢方起訴書所指遺體棄置地點。連江地檢署偵結這起北竿命案,認定遭通緝的林姓男子涉嫌傷害致死,並在王姓男子死亡後包裹遺體搬運棄置,已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林男因遭通緝,當時借住在王男位於北竿鄉塘岐村的住處。案件發生於2025年12月21日晚間,兩人因口角起衝突;檢方認定林男涉嫌先以棍棒毆打王男腿部,再持開山刀砍傷其右手、刺向左胸,造成多處嚴重傷害。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北竿命案傷勢惡化 王男3度到衛生所就醫
起訴內容指出,王男右手上臂及右腿骨折,左胸第四肋骨骨折並有開放性傷口,另有左肺塌陷、氣胸等情形。王男曾在2026年1月3日、5日及8日前往北竿衛生所就醫,醫師已建議儘速轉送南竿,接受進一步治療。
檢方調查認為,林男疑因擔心通緝身分曝光,未協助王男轉診,也未提供必要照護,使傷勢持續惡化。王男最終於1月12日晚間,因左肺塌陷併氣胸引發呼吸衰竭死亡。對離島居民而言,這起案件也讓就醫後是否能及時依醫囑轉送,成為案情中受關注的一環。
遺體棄置塘岐村蝴蝶谷草叢
檢方指出,林男發現王男死亡後,涉嫌在1月13日晚間以棉被、床單及繩索包裹遺體,再搬運至塘岐村蝴蝶谷斜坡下方草叢棄置,企圖掩飾犯行。連江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北竿命案的刑事責任,將由法院依法審理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