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都更推進24案 市府:不能只用單一數字比較
高雄市都發局表示,近6年已推動24件公辦都市更新案,預估民間投資突破2,832億元。市府認為,都更成效應同時檢視案件整合及開發進度。

一座城市的都市更新,不能只停在核准件數的比較上。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2日回應近期討論時指出,都市發展各有底子,從人口結構、土地條件到城市型態都不同;高雄推動都市更新的成果,仍須放回實際的整合與開發進度來看。
都發局表示,台北市身為首都,都市化程度較高,公共建設及行政資源也相對集中。高雄、新北、台中等直轄市則有廣大的轄區,同時包含都會、產業及鄉村地區,更新需求與推動條件本來就不盡相同。若只以單一數字直接排列比較,未必能反映各地方政府實際推動都市更新的情況。
高雄都市更新近6年推動24案
市府指出,陳其邁市長上任以來,持續推動都市更新與公有土地活化,採取「公辦領航、以公帶私」的方式,讓公部門先帶動整合,再引進民間參與。近6年來,高雄累計推動24件公辦都市更新案,預估帶來的民間投資金額已突破2,832億元。
這些案件鎖定老舊地區再生,以及重大建設周邊的土地整合。都發局表示,案件規模及投資金額持續擴大,部分案件已完成核定,並陸續走到施工、招商或實質開發階段,更新成果正逐步落在城市空間與市民生活之中。
不只核准 也要看後續是否落實
對於都市更新成效如何衡量,都發局認為,核准數量只是其中一項指標,更重要的是案件核准後,能否真正進入整合、施工與完成開發的程序。都發局提到,台北市目前仍有部分都市更新案件,在核准後因整合、施工或其他因素,長期未能完成,執行效率也應一併檢視。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若未說明各城市的客觀條件與案件所在階段,卻以「比殭屍還不如」等語批評其他縣市,無助於政策討論,也忽略地方政府第一線人員及民間團隊長期投入都市更新的工作。都發局強調:「衡量都市更新成效,不應只看案件核准數,更應檢視核准後能否真正進入整合階段。」
回到居住安全與更新需求
都市更新牽涉市民居住安全,也關係一座城市的長期發展。市府表示,各縣市面對的課題不同,討論應回到政策實績與執行成果,而不是失衡比較或政治語言。對高雄而言,持續推進已核定的都市更新案件,讓整合、施工、招商及實質開發往前走,才是鄉親可以持續關注的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