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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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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瑞燕段3筆國有耕地放領 老承租農民可申請承領

花蓮縣政府公告放領瑞穗鄉瑞燕段3筆國有耕地,符合長期承租及持續耕作條件的農民,可在公告日起一年內申請承領。

瑞穗瑞燕段3筆國有耕地放領 老承租農民可申請承領

一塊長年耕作的土地,能否從承租變成自己的田地,對農民來說關係著往後的耕作安排。花蓮縣政府近日公告辦理國有耕地放領,瑞穗鄉瑞燕段3筆國有耕地納入此次作業,讓符合條件、長期在田裡耕作的承租農民,得依規定申請承領。

此次國有耕地放領位於瑞穗鄉瑞燕段,合計3筆土地,面積約0.13公頃。放領對象為民國65年9月24日前已承租,並持續承租至今、土地仍作農業使用的農民;申請人經審查與現場勘查確認資格後,才能接續辦理繳款及所有權移轉。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一年

花蓮縣政府表示,符合資格的承租農民接到通知後,應在放領公告日起一年內提出承領申請,並備妥相關文件。這項作業是依相關法令辦理,目的在扶植自耕農,也保障長期耕作者的權益,朝「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目標前進。

承領程序並非提出申請後就能直接取得土地。申請案件仍須經資格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承租年限與農業使用情形均符合規定,才可進入後續繳納地價與所有權移轉階段。對於在地長期務農的人而言,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時程都不能錯過。

地價可分期繳納 減輕農民負擔

通過審查者須繳清地價,才能依法移轉取得土地所有權。考量農民負擔,地價可選擇一次繳清,也可依規定採分期方式繳納;不過,實際繳款及移轉作業仍須依審查結果與程序辦理。

取得土地後仍須維持農用

國有耕地放領並非取得所有權後即可任意處分。花蓮縣政府指出,承領後土地仍應維持農業使用,且在規定期間內不得移轉或變更用途,以兼顧農業發展與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這次瑞穗鄉瑞燕段的放領申請流程及細節,可向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查詢;符合資格的農民應留意公告及一年申請期限,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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