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編列5,449萬元補助教學用電 公私立幼兒園一併納入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編列5,449萬元教學用電補助,對象擴及私立國小及全縣公私立幼兒園,協助各級教育機構因應電價成本。
一筆5,449萬元的教學用電補助,將用在花蓮縣內各級校園的日常電力支出。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教育是花蓮永續發展的根基,穩定的校園環境是學子快樂學習的先決條件。」面對能源燃料價格上漲,縣府將電價優惠補助納入制度性預算,希望學校與幼兒園不用因電費壓力影響教學。
行政院於113年7月宣布,因國際燃料價格上漲,電價未能足額反映成本,自114年度起,各機構及教學用電的優惠電價,與前期政策因素凍漲電價間的差額,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花蓮縣政府因應這項政策,為115年度教學用電優惠補助專案編列新臺幣5,449萬元。
教學用電補助擴及公私立幼兒園
此次補助範圍包括全縣國民中小學及體育高級中等學校,也擴大納入私立國小,以及全縣公立與私立幼兒園。從幼兒園到中等教育階段,校園教學用電都在補助規劃內,讓不同教育階段的學生能在較穩定的環境中學習。
徐榛蔚指出,縣府優先籌措預算,是為了讓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把心力放在提升教學品質,而非受電費負擔牽制。她表示,縣府未來仍會落實教育政策,讓學生安心就學,也讓家長放心。
專款專用 教育處把關撥付與核銷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長翁書敏表示,教學用電補助關係校園日常運作,教育處將嚴格把關經費動支與核銷細節,讓每一筆補助款都能覈實撥付;同時也會持續了解各類教育機構的用電需求,並與台電公司保持聯繫。
對在地的學校、幼兒園與家庭來說,這筆教學用電補助雖不直接進入個人帳戶,卻是校園維持照明、教學與日常運作的一項支撐。115年度5,449萬元預算將透過專款專用,協助花蓮縣各級校園減輕用電成本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