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店增機台也要先申請 竹縣提醒娛樂稅登記規定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開業或增減設備前須辦理申請,違規最高罰150,000元。娛樂稅與營業稅書表可相互轉送,減少奔波。
夾娃娃機店多放幾台機器,或是網咖增加電腦設備,都不只是店內配置的調整。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這些娛樂設備的增減涉及娛樂稅相關申請,業者要在變更前辦理,不能等設備增加後才處理。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10月13日說明,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的業者,不論準備新開業,或已營業後有設備增減及其他變更事項,都應事先向稅務局提出申請。2026年娛樂稅法新制上路,財政部已於民國115年5月22日公告九類娛樂稅課稅項目。
娛樂稅申請不只看開業 設備增減也要留意
課稅範圍包括MTV、KTV、卡拉OK店、網咖、夾娃娃機、柏青哥機等。對已經營業的店家而言,擴充或汰換設備時,如果涉及機台、設施數量增減,同樣要留意申請規定;新開業則須在開業前主動申請。
娛樂稅、營業稅書表可由機關相互轉送
為減少業者往返,稅務局與轄內國稅局合作提供書表轉送服務。業者到稅務局辦理娛樂稅開業或變更登記時,可同時填具國稅局營業稅相關書表,由稅務局協助轉送國稅局辦理。
反過來,到國稅局申辦營業稅設立或變更登記,也能一併填寫娛樂稅相關申請書,再由國稅局轉送稅務局。兩個機關相互轉送的是各自稅目的申請書表,讓業者辦理相關登記時,少一些往返奔波。
未事前申請 可處15,000元至150,000元罰鍰
稅務局提醒,開業或相關營業事項變更,都要在事前完成申請;未依規定辦理,依娛樂稅法可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鍰。
店家若對娛樂稅申請有疑問,可洽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竹北總局03-5518141分機320、322,或竹東分局03-5969663分機211,由專人提供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