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照顧補助每年最高十八萬元 竹縣提醒月底前送件
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追溯自2026年元旦加碼,全年最高18萬元。竹縣提醒使用新版申請書,兩階段送件期限為10月30日、12月16日。

「對家庭而言往往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新竹縣長楊文科談到,中、重度失能者有時需要較長時間的住宿式照顧。住宿補助這次提高額度,希望分擔家庭的住宿費用,讓長者獲得穩定服務。
衛生福利部配合長照3.0強化中重度照顧與家庭支持,「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追溯自2026年1月1日起加碼,由原本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提高為每月最高15,000元,符合條件者全年最高18萬元。新竹縣提醒,申請資料及認定方式都有調整,須留意送件期限。
住宿補助改按月認列,分兩期撥付
新制採按月認列,入住須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補助分兩期撥付。方案對象為機構住民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第四級以上,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並取消排富規定。
新版申請書先交機構初審
高齡長照處長許瑜庭提醒,2026年的補助額度、長照失能等級、資格認定、核發方式與申請資料均有調整,請使用新版申請書。第一階段須於10月30日前、第二階段於12月16日前,送各類住宿式機構收件初審,再由機構統一送新竹縣政府受理。
送件時,應確認申請人、受款人、金融機構帳戶及其他必要資料。後續由縣府辦理資格系統檢核與補助核發;申請表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或新竹縣政府高齡長照處官網查詢。
身障住宿費另有加碼補助
方案新增「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已核定「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符合本方案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資格的住民,可再申請每月5,000元。
住宿補助若有疑問,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可洽萬小姐,電話5518101分機5235;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洽邵先生,分機5289;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則洽徐小姐,分機3182。家屬備妥資料後,仍須留意兩階段收件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