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把戶籍遷進家裡 新竹縣稅務局說明自住稅率關鍵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親友遷入戶籍不會直接影響自住稅率;屋主仍須符合實際居住、未出租營業及特定親屬設籍等法定要件。
家中因照顧親友、就學或生活便利,需要讓親友把戶籍遷進來,不少屋主第一個擔心的,就是房屋稅、地價稅的自住優惠會不會因此消失。新竹縣稅務局10月1日說明,並非看到非直系親屬設籍,就直接取消自住稅率。
稅務局指出,判斷房屋稅及地價稅能否繼續適用優惠,重點是土地與房屋是否自住使用、沒有出租或營業,以及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已完成戶籍登記。單純讓親友遷入戶籍,若其他法定條件都未改變,原則上不會影響優惠稅率。
房屋稅自住優惠 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房屋稅的自住用房屋,必須沒有出租或作營業使用,並由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及完成戶籍登記;符合條件的房屋,全國合計以三戶為限。因此,房屋是否確實供規定對象居住,以及戶籍是否仍符合要求,都是判斷自住稅率的重要條件。
地價稅另有面積與一處限制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則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處設籍,土地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都市土地面積上限為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為700平方公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原則上以一處為限。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如果房屋仍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單純有親友遷入戶籍,原則上不會影響自住優惠稅率。」若只是借親友設籍,雙方並無租賃事實,申請自住用稅率時,可填寫「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交由稅務局查核。
至少保留一名符合資格者設籍
已經適用優惠稅率、之後才讓親友遷入戶籍的屋主,仍要確認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一人保留戶籍。若最後只剩沒有直系關係的親友設籍,房屋稅及地價稅可能因不符自住法定要件,被改按較高稅率課徵或要求補繳稅款。
民眾若要詢問地價稅課稅問題,可洽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分機410至414、420至425;也可洽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分機110至114。對有借址設籍需求的鄉親而言,事前確認實際使用情形與戶籍安排,可避免自住稅率資格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