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情報

買房自住別漏這一步 戶籍須在3月22日前遷入

新竹縣新屋主若有自住需求,申報契稅時可填寫附聯先提出申請,過戶後並須於3月22日前遷入戶籍,符合條件可享1.2%房屋稅率。

買房自住別漏這一步 戶籍須在3月22日前遷入

房屋完成買賣或贈與後,新屋主若打算自己住,申報契稅時有一張表不能漏掉。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可在「契稅申報書附聯」先提出自住稅率申請,過戶後再儘快辦妥戶籍登記,才能讓房屋符合自住條件。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於2026年9月29日說明,民眾透過買賣、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若供住家使用,完成房屋移轉登記後,應於3月22日前將戶籍遷入。經審核符合規定,房屋稅即可適用自住住家用1.2%優惠稅率。

自住稅率不只看用途 戶籍也要設在屋內

房屋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必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依稅務局說明,房屋不得作為營業使用,也不能出租,並須由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同時完成戶籍登記;只把房屋留作住家、卻未辦妥戶籍,仍不符合所列條件。

戶數也有限制。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持有的自住房屋須在三戶以內。這項計算並非只看新竹縣內房屋,而是以全國合計戶數為準,新屋主辦理前應一併留意家庭名下的自住房屋情形。

契稅申報先填附聯 符合資格免再申請

對剛辦理過戶的民眾而言,申請流程可從契稅申報開始。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新屋主如有自住需求,辦理契稅申報時可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先行提出申請,並於過戶後儘速辦妥戶籍登記。」

稅務局之後會依契稅申報書附聯及相關資料主動審核。房屋若符合無營業、無出租、實際居住、戶籍登記及全國自住房屋三戶以內等規定,即可適用1.2%優惠稅率,不必再另外提出房屋稅自住申請。

竹北、竹東皆可電話洽詢

民眾若對自住條件或申報方式仍有疑問,可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官網查詢,或撥打竹北總局(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竹東分局電話為(03)5969663,轉210及212至215,均有專人提供服務。

對準備入住新家的縣民來說,契稅申報附聯與戶籍遷入是申請自住稅率的兩個關鍵環節;尤其完成移轉登記後,仍要記得在3月22日前辦妥戶籍,才能由稅務局依資料審核是否適用房屋稅1.2%優惠稅率。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