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再添69槍充電樁 10月1日七處場域啟用
新竹縣七處公有停車場10月1日啟用69槍充電樁,分布竹北、寶山及尖石;全縣公有場域累計達23處、152槍。

從竹北市的行政中心、商圈與學校,到寶山國中及尖石鄉公所,新竹縣第二波公有停車場充電站將在10月1日啟用。這一波共增加69槍充電樁,讓電動車主在不同生活圈都有更多補電選擇。
新竹縣政府9月28日宣布,第二波充電設施涵蓋竹北市、寶山鄉及尖石鄉七處場域,配置61槍慢充與8槍快充。連同2026年5月上線的首批站點,全縣公有停車場已完成23處場域、152槍充電樁布設,回應縣內快速增加的電動車充電需求。
第二波充電站分布七處場域
竹北市共有五處,分別為嘉豐國小地下停車場、新竹縣政府停車場、光明商圈地下停車場、竹北市北興停車場,以及新竹縣公有勝利八街停車場。另兩處設於寶山鄉的寶山國中地下停車場,以及尖石鄉的尖石鄉公所。
縣府資料顯示,新竹縣電動汽車持有數由2023年底的1,618輛,增加至2026年7月的7,318輛。第二波站點因此選在行政中心、商圈、學校及偏鄉公所,擴大公有停車場充電服務的涵蓋範圍。
慢充每度上限8元 快充上限14元
新竹縣公有停車場充電設施由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及營運,採使用者付費。首波與第二波站點均適用最新營運費率及尖離峰計價機制;7kW至11kW慢充每度電上限為新臺幣8元,60kW至80kW快充每度電上限為14元,並可採尖離峰差別費率。
縣府表示,後續將依市場營運情形及能源成本檢討、調整電價。各站實際即時費率仍以營運商指定APP顯示為準,民眾可在APP綁定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Apple Pay付款。
快充限時30分鐘 占位最高罰1200元
新竹縣政府交通處指出,所有充電場域均備有防火毯及滅火器,充電樁也設置異常高溫自動斷電保護機制。充電專用格位只供正在充電的電動車停放,快充格位每次限30分鐘。
依《停車場法》、《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及縣府公告,車輛若未充電卻占用專用格位,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10月1日七處新站啟用後,車主除了留意公有停車場充電費率,也須遵守格位使用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