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也可能受罰 竹縣稅務局提醒牌照稅規定
竹縣稅務局提醒,欠繳牌照稅、使用註銷牌照車輛或移用車牌都可能受罰;房屋新建、增建也須依期限申報,繳房屋稅不會使違建合法。
車子沒有開動,只是停在公共道路上,也可能因牌照稅問題被處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9月11日提醒,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滯納期滿後若車輛行駛或停放於公共道路遭查獲,除了追補稅款,每次還會加處0.3倍罰鍰,最高可累計至0.9倍。
這項提醒涵蓋使用牌照稅、車牌使用及房屋稅申報等常見情形。稅務局說明,民眾若有不再使用的老舊車輛,應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房屋新建、增建或變更用途,也要依規定期限主動申報,避免日後遭追補稅款及裁罰。
註銷牌照仍上路 罰鍰最高1.2倍
車輛若因未驗車而遭註銷牌照,之後仍行駛或停放在道路上,將面臨0.6至1.2倍罰鍰。稅務局提醒:「不再使用的老舊車輛,務必確實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不能只把車長期擱置路旁,便以為不會產生相關責任。
車牌使用也有明確限制。由於車牌是專車專用,若把其他車輛的號牌掛到自己的車上,或將車牌借給另一輛車使用,移用牌照的雙方都會受罰,罰鍰為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
頂樓加蓋須課房屋稅 繳稅不會讓違建合法
房屋部分,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違章建築,因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仍須課徵房屋稅。不過,納稅只是履行稅捐義務,並不表示這些違章建築因此取得合法身分,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房屋新建或增建,應在完工30日內向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申報。若漏報後遭查獲,除了補繳稅款,另可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房屋若變更為適用較低稅率的用途,則須在開徵40天前,也就是3月22日前提出申報,當期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主動申報並善用轉帳代繳
稅務局建議民眾利用約定轉帳代繳稅款,並留意各項主動申報期限。對新竹縣車主與屋主而言,確認老車是否完成報廢、車牌有無移用,以及增建房屋是否按時申報,都是避免補稅與罰鍰的關鍵。相關法令可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