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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路邊也算使用道路 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欠稅恐挨罰

欠繳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即使沒有行駛,只要停在公共道路或公有路邊停車格,仍可能被查獲並補稅受罰。

車停路邊也算使用道路 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欠稅恐挨罰

車子沒有發動,只是停在路邊,算不算使用道路?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不少車主收到使用牌照稅裁罰繳款書後,因為認為車輛「沒在開」而感到委屈;但依法來看,停放公共道路也在使用道路的範圍內,欠繳使用牌照稅的車主不能輕忽。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9月1日提醒,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車輛逾期未完稅,只要使用公共道路時被查獲,除了必須補繳稅款,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這項規定不只適用於行駛中的車輛,停在公用道路或公有路邊停車格,同樣可能受罰。

停在路邊也算使用公共道路

稅務局說明,使用公共道路包含「行駛」及「停放」兩種情況。因此,欠稅車輛即使沒有上路行駛,只要停放地點屬於公共道路,就已落入規定範圍。對車主而言,判斷重點並不是引擎有沒有發動,而是車輛是否出現在公共道路上。

「千萬別以為沒開,只是停放路邊就不會受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警察攔檢、開單舉發、科技執法及收費停車格等,都可能留下車輛使用道路的紀錄。若車輛仍有欠繳使用牌照稅的情形,一旦紀錄經查獲,便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

暫時不用可向監理機關辦停駛

家中若有車輛一段時間用不到,稅務局建議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除了可節省停駛期間的牌照稅,也能避免欠稅車輛違規使用道路而受罰。不過,完成停駛手續並不代表車輛可以繼續占用路邊空間。

辦妥停駛的車輛同樣不得停放在公共道路,車主應將車輛移至自家車庫或私人場地。若仍停在公用道路或公有路邊停車格,原本想節省使用牌照稅,最後反而可能因違規而增加支出。

牌照稅疑問可電話洽詢

新竹縣民若對欠繳使用牌照稅、公共道路認定或停駛規定有疑問,可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其他國稅及地方稅問題,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地方稅請轉2,由專人提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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