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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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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託給銀行還能省稅 自益信託符合條件可用10%稅率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自益信託土地若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即使由受託人出售,也可申請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申請時須備妥信託及使用證明。

土地信託給銀行還能省稅 自益信託符合條件可用10%稅率

土地交給銀行信託管理,權狀上的名字變了,住在屋裡的人卻未必因此失去稅務優惠。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土地若屬自益信託,並持續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受託人出售信託土地時,仍可申請以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在8月5日說明,民眾將土地信託後,土地會登記在受託人名下;不過,若委託人同時也是受益人,信託關係屬於自益信託,判斷能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仍要看土地與房屋的實際使用狀況及法定條件。

自益信託仍要看是否自住

稅務局以周君為例說明。周君把名下土地信託給甲銀行管理,登記名義雖改為甲銀行,但信託契約約定周君仍是受益人,因此屬於自益信託。這類安排下,土地是否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稅率,並非只看登記人是誰。

關鍵在於土地上的房屋是否仍供周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並已辦妥戶籍登記;房屋也不能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此外,面積、持有期間及使用期間等條件,同樣都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

由受託人出售也可提出申請

若上述要件都具備,日後由甲銀行出售這筆信託土地時,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對把土地交由金融機構管理、但住宅仍由家人居住的民眾來說,信託本身不必然讓自住優惠中斷,重點仍在受益安排與實際用途是否一致。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也提醒,申請時應準備信託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讓稅捐機關確認信託內容與實際使用情形。資料是否齊全,會影響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的審認。

有疑問可向稅務局洽詢

民眾如對土地增值稅規定有疑問,可撥打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也可聯繫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分機430至437、450,或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分機310至313。準備出售自益信託土地前,先確認自住使用及文件條件,才能判斷是否可申請10%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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