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補假出勤薪資須加倍 嘉義縣提醒雇主依法給假
嘉義縣提醒,10月9日國慶補假出勤須依法加倍給薪,部分工時也受保障。婚假10月起增至十四天,新增六日工資可申請補助。

「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處長陳奕翰提醒,婚假延長後,增加的六日仍須給薪;雇主支付後,可申請工資補助。國慶連假前,縣府也提醒勞雇雙方確認國定假日的排班與薪資。
嘉義縣政府10月6日說明,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是國慶日,適逢一般勞工休息日,10月9日星期五補假當天就是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若經勞工同意當天出勤,須加倍發給工資,違反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國慶補假出勤,未滿八小時也須依法計薪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產業若有國定假日出勤需求,除了取得勞工同意,工資也須加倍發給。即使實際出勤不到八小時,仍要以八小時計算加倍工資,不能只按實際出勤時數處理。
國慶日也可以調整到其他工作日休假,但須事先與勞工確認並取得同意;調整後的那一天,就成為國定假日。勞工可依個人意願自願換取補休,雇主不能單方面規定只能申請補休,補休當日也應照常給薪。
部分工時勞工,同樣有國定假日保障
月薪制與部分工時勞工雖然工時不同,都適用國定假日規定。部分工時勞工即使不是每天上班,只要雙方約定10月10日排班出勤,就要給予加倍工資。
婚假增至十四天,新增六日有工資補助
婚假新制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實施,由八天延長為十四天。可從結婚前十日起申請,原則上須在結婚登記後三個月內休完;經雇主同意,可延長至一年內請完。請假以「日」為單位,也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小時」計算應給假時數。
雇主給付婚假工資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九日至第十四日的全額工資補助。在地勞工或雇主若對國慶補假、婚假等勞動法令有疑問,可致電05–3620123轉8018、8023,向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