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補假出勤薪資要加倍 嘉義縣提醒婚假增至十四天
嘉義縣提醒,十月九日國慶補假應給假給薪,出勤須加倍給薪。婚假自十月一日起增至十四天,新增六日工資雇主可申請補助。

「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處長陳奕翰提醒,婚假增加後,薪資保障也不能少。國慶連假將至,縣府一併說明國定假日出勤、補休與婚假新制,讓勞工和雇主確認排班及請假權益。
嘉義縣政府十月六日表示,2026年十月十日星期六為國慶日,因遇一般勞工休息日,十月九日星期五的補假當天就是國定假日。雇主須依法給假並給薪;若經勞工同意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違反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國慶補假出勤,未滿八小時也須依法計薪
勞青處說明,產業若有國定假日出勤需求,仍須加倍給薪;即使出勤未達八小時,也要以八小時計算加倍工資。十月十日國慶日也可經勞工同意,調整至其他工作日休假,但須事先確認,調整後的那一天即為國定假日。
月薪制與部分工時勞工雖然工時不同,都適用國定假日規定。例如部分工時勞工不是每天上班,但若約定十月十日排班出勤,雇主就須給予加倍工資。勞工可依意願自願換取補休,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只能補休,補休當天也須照常給薪。
婚假增至十四天,請假期限與薪資一併確認
婚假新制自民國115年十月一日起實施,由八天延長為十四天。勞工可從結婚前十日起申請,原則上須在結婚登記後三個月內休完;經雇主同意,可延長至一年內請完。婚假以「日」為請假單位,也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改以「小時」計算應給假時數。
陳奕翰表示,新增六日婚假,雇主給付工資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九日至第十四日全額工資補助。鄉親若對國慶補假、婚假或其他勞動法令有疑問,可洽嘉義縣政府勞青處,電話05–3620123轉8018、8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