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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業蒐集顧客個資要有界線 嘉義縣提醒四原則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菸酒製造及進口業者,顧客個資蒐集與利用不得逾越目的;消費者拒絕行銷後,業者應停止使用個資行銷。

菸酒業蒐集顧客個資要有界線 嘉義縣提醒四原則

收到商家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推銷時,消費者有權說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10月2日提醒,菸酒業者首次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就應提供拒絕接受行銷的方法;只要消費者表明拒絕,業者便應停止使用其個資行銷。

這項提醒以嘉義縣轄內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為對象。業者因商品交易或其他業務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與「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避免過度蒐集、未充分告知用途,或將資料作不當利用。

個資蒐集須有依據 範圍不能任意擴大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菸酒業者因業務需要取得消費者資料,必須先有合法依據,蒐集及利用的範圍,也只能限於完成特定目的所必要的部分。業者不能因已取得部分資料,便自行擴大蒐集範圍,也不能把資料任意用在原先蒐集目的以外的事項。

以常見的姓名、聯絡方式及消費紀錄為例,業者若要把這些資料提供給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或改作其他用途,應先確認是否具備合法依據。若目的外利用必須以消費者同意為依據,業者須事先充分說明相關利用事項,再取得同意,不能先使用後補告知。

首次行銷要給拒絕管道 說不之後即停止

財稅局指出,無論業者採取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進行商業行銷,首次行銷時都要讓消費者知道如何拒絕。當消費者已明確表示不願再收到行銷內容,業者就應停止利用該筆個人資料進行後續推銷。

四項原則納入菸酒業日常管理

財稅局將個資保護整理為「蒐集有依據、使用不逾目的、目的外利用須合法、拒絕行銷即停止」四項原則。個人資料從蒐集、處理到利用,都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辦理,並採取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

對業者而言,個資管理不只在資料取得當下。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呼籲,轄內菸酒製造及進口業者應把個人資料保護納入日常營運,定期檢視蒐集、處理、利用及安全維護機制,降低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的風險,也讓消費者清楚掌握自己的資料如何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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