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借人回填要當心 嘉義縣追查非法棄置責任
嘉義縣近期接連查獲非法棄置案件。環保局提醒,地主若知情容許或因重大疏忽讓廢棄物進入土地,也可能負起清理責任。

「切勿在未確認對方身分及合法資格的情況下,任意提供土地給他人堆置或回填廢棄物。」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提醒,土地一旦遭人拿來非法棄置,地主不僅可能面對高額清除費用;若明知對方從事違法行為,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嘉義縣近期陸續查獲非法棄置案件,現場廢棄物多為土木、營建工程產生的混合廢棄物,部分案件還有違法回填、任意堆置情形。嘉義縣環保局9月29日表示,將持續加強查緝,從現場勘查、影像蒐證到追查廢棄物來源,並結合相關機關調查,找出實際違法行為人。
非法棄置先追行為人 依法要求負責清除
環保局說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土地遭非法回填或堆置廢棄物時,原則上會先追查實際違法行為人,再由行為人負起清除責任。對已查獲的案件,環保局將依法追查行為人及相關責任,並要求符合規定的處置義務人完成清理。
查緝工作不只查看棄置現場,也會蒐集影像、循線確認廢棄物從何而來,再與相關機關共同調查。環保局表示,這些作法是為釐清實際違法者及廢棄物來源,遏止非法回填與堆置行為,並維護環境品質。
查無行為人 土地管理疏失仍可能擔責
不過,找不到實際行為人,不代表土地關係人一定沒有責任。環保局指出,如果調查後仍無法查明行為人,而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明知有人棄置仍予以容許,依法也須負責清除、處理廢棄物及改善環境。
同樣的責任,也可能出現在重大疏忽的情況。若因土地管理不當,導致廢棄物遭人回填或堆置,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仍可能成為依法應負責的處置義務人,不能僅以不清楚棄置者身分為由置身事外。
土地平時勤巡查 別讓不法者有機可乘
嘉義縣環保局提醒地主,平時應落實土地管理與巡查,避免土地遭不法利用;若有人提出借地堆放或回填需求,也應先確認對方身分及合法資格。對在地土地所有人而言,及早察覺異常並妥善管理,才能降低土地遭非法棄置,以及後續負擔廢棄物清理責任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