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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加水站全面稽查 兩家改善後複驗合格

臺東縣今年完成126件加水站水質抽驗,兩家初驗不合格,改善並複驗過關後恢復供水;32件溴酸鹽檢驗均合格。

臺東加水站全面稽查 兩家改善後複驗合格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臺東縣今年完成126件加水站水質抽驗,其中兩家在微生物初驗時未達標準。臺東縣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暫停販售,直到複抽驗合格後,才准許恢復供應。另有32件溴酸鹽安全抽驗,結果全數符合法規標準。

臺東縣衛生局10月1日公布2026年縣內投幣式加水站全面稽查結果。這次查核不只檢驗水質,也查看濾心、管路及相關設備是否定期清洗消毒,並確認廣告標示有沒有符合規定。衛生局表示,整體飲水品質尚屬穩定,後續仍會進行不定期稽查與抽驗。

加水站水質抽驗 從管路查到加水槍

依《臺東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衛生局每年定期辦理衛生講習,要求業者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投保產品責任險,販售水品的名稱與廣告也必須和實際性質相符。

日常管理部分,管路、加水槍及製水過程都列入查核。貯存設備與加水槍應設置防塵設施,設備要避免陽光曝曬,周邊環境須保持清潔,濾心、濾膜也應定期更換,減少製水及供水過程可能出現的衛生風險。

水品廣告不能誇大 宣稱醫療效能最高罰500萬元

衛生局提醒,水品名稱或廣告若使用「活礦泉」、「量子」、「負氫」、「能量」、「小分子水」等字樣,可能涉及不實、誇張或使人誤解。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宣稱醫療效能,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買水先認三項標示 盛裝容器也要清洗

對經常到加水站買水的鄉親來說,衛生局提出的辨識方式很直接:先查看現場是否張貼「臺東縣加水站核准證明」、「水源供應許可證」及「應煮沸勿生飲」標示。自備的水桶或其他盛裝容器也要定期清洗,帶回家的水在飲用前務必煮沸,不要直接生飲。

兩家初驗不合格業者已在改善並通過複驗後恢復供應;其餘溴酸鹽抽驗也均符合標準。臺東縣衛生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加水站水質抽驗及現場稽查,掌握縣內供水衛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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