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華辦公室兩天講習 臺南百名消防人員練危險物品應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在永華辦公室辦理危險物品管理講習,約100名消防人員參訓。消防局提醒場所業者落實消防法規定,強化危害資訊揭露與自主管理。

永華辦公室7樓禮堂裡,約百名臺南消防人員一同聽課,從危險物品管理到現場應變逐項複習。臺南市政府消防局7月23日、24日辦理「115年度危險物品管理講習訓練」,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危管組廖秘書授課,希望讓第一線執勤人員面對風險時,多一分判斷與準備。
這場在永華辦公室舉行的訓練,召集消防局內、外勤約100名消防人員參與。消防局表示,近年國內火警與氣爆事件頻傳,今年3月臺中建國市場因液化石油氣洩漏引爆,波及16間店鋪;6月新竹便當店疑似高壓氣體外洩引發嚴重氣爆,波及57戶民宅,並造成2人死亡,也讓危險物品管理更受重視。
從重大事故回看危險物品管理
臺南轄內過去也曾發生產協企業公司、生達製藥廠及色真顏料工廠等重大火警。消防局指出,危險物品從儲放、使用到現場資訊揭露,任何一環都不能輕忽;透過講習強化消防人員的專業與法治觀念,是為了讓輔導檢查、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更有依據。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隨著高科技產業快速發展,使用公共危險物品的工廠及種類持續增加,消防局的輔導檢查與安全管理工作也更為艱鉅。他說:「唯有提升執法人員專業素養與法治觀念,才能築起更堅實的公共安全防線。」
違規最高可罰新臺幣150萬元
消防局提醒,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應配合消防法修正後的規定。違反規定者,罰鍰上限已提高至新臺幣150萬元;若未落實消防防災計畫而造成傷亡,管理權人可能面臨刑責追究。工廠、倉儲及實驗室也必須主動提供危害資訊,設置風險標示板,讓消防人員進入現場前能掌握風險。
消防局長楊宗林表示,消防局正推動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保安監督管理制度,盼業者建立「自我財產,自我防護」觀念,充實自主管理與應變能力。市府也鼓勵民眾監督不法業者,吹哨者檢舉獎金提高至罰鍰20%;對在地鄉親而言,危險物品場所是否確實揭露風險、做好防災,攸關的是日常生活周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