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與光復節碰上週末 台中勞工補假須依排班協商
國慶日、光復節遇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須協商補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國定假日經同意出勤,應另加發一日工資。

「事業單位應依個別勞工的排班及假別性質正確辦理。」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林淑媛提醒,國定假日給假給薪、補假與彈性工時,都關係到勞工休假權益,假日安排和工資計算應釐清,避免產生勞資爭議。
國慶日與光復節將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10月7日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10月10日及10月25日都是應放假日。2026年這兩天分別為星期六、星期日,若碰上勞工的法定例假或休息日,雇主須在其他工作日給予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
國定假日補假,仍保有原來假別
補假不是換成一般工作日,補假日的性質仍是國定假日。至於國定假日原本就是勞工工作日的情況,雇主應讓勞工休假,工資也須照給;若業務需要安排出勤,必須先取得勞工同意,除了原約定的一日工資,還要再加發一日工資。
政府三日連假,企業比照有程序
依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政府機關在10月9日星期五補國慶日假,連假為10月9日至11日;光復節則在10月26日星期一補假,連假為10月24日至26日,兩次都是三天。
事業單位若要比照這份日曆安排出勤,須採行「8週彈性工時」。有工會的單位,應取得工會同意;沒有工會,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完成程序後才能調整比照辦理。
月薪36,000元,假日出勤另加1,200元
勞工局以月薪36,000元、每日正常工作八小時為例:若經同意在原為工作日的國定假日出勤八小時,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原有一日工資1,200元之外,應再加發1,200元,當日工資合計2,400元。
鄉親若對國定假日補假、彈性工時或出勤工資有疑問,可電洽台中市政府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200,或到市府文心樓一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局服務櫃檯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