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不能只說為學生好 台中三百多名校長研討依法處理
台中市教育局10月5日邀約三百多名校長研討友善校園,聚焦合法管教、校園事件處置與行政支持,兼顧教育目的及學生權益。

「學校在事件發生時,更應掌握『依法處置』的核心原則。」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賴緣如在友善校園研討會上提醒,從學生人際衝突到教師管教爭議,學校面對的問題已不只涉及教育專業,也牽涉程序正義、證據蒐集與法律責任,不能處理失當,也不能消極不作為。
教育局10月5日在台中市明道高級中學舉辦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檢討及策進研討會,邀請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約三百多名校長參與,並安排反毒宣導。面對數位科技發展與社會變遷帶來的多元議題,研習希望協助各校改善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合法管教,不能只以「為學生好」作理由
這次專題由基隆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吉靜如擔任講師,從法律思維與教育現場實務,討論教師合法管教及校園事件。教育局指出,教師除了具備專業授課能力,也需要合法管教能力;面對學生問題,必須理解管教的法律界線,不能以「為學生好」合理化不當管教,也不能因害怕承擔責任,就在危機前端選擇不處理。
賴緣如指出,性平、霸凌及特教學生行為等事件,使校園處理情境更加複雜。研習著重的是,如何透過正確法律思維與適當處置,同時照顧教育目的及學生權益。
友善校園也需要完整紀錄與行政支持
對校長與行政團隊而言,工作不只是要求教師熟悉合法管教。當學生事件或糾紛較為複雜,行政團隊應提供協助;面對家長不同想法,也要留意溝通方式、處理技巧與言詞表達,並讓輔導紀錄更完整,使教師有制度可循、有團隊支持。
賴緣如也感謝承辦學校光榮國中校長張梅鳳,以及明道高中校長陳炤華帶領行政團隊籌辦研習。教育局表示,後續將持續提供專業研習與行政支持,以依法行政、專業處理、及早介入及系統支持作為校園治理方向,讓合法管教與校園事件處理有依據,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安心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