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列管662家用電大戶 年發綠電及節電2.85億度
台中截至2026年9月底累計列管662家用電大戶,每年發綠電及節電合計2.85億度。企業可依條件設光電、採節能措施或購買綠電。

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屋頂設置580瓩太陽光電,光電板既能遮陰、減少夏季空調降溫用電,也能供應自產綠電,降低對傳統電網的依賴。台中用電大戶落實節能減碳,屋頂是其中一個起點。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月5日公布,依《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持續列管契約容量達800瓩以上、5,000瓩以下的用電大戶。截至2026年9月底,累計列管662家企業,每年發綠電約1.75億度、自主節電約1.1億度,合計2.85億度,年減碳逾13萬公噸。
用電大戶依廠房條件選擇履行方式
經發局表示:「用電大戶應自公告日起3年內完成裝設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設備,也可依自身條件採取設置節能設備、購買綠電等方式履行節能減碳義務。」企業可依廠房、設備與用電條件選擇方案,兼顧營運與能源轉型。
目前276家企業投入屋頂型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突破145MW,約占全市光電設置量15%,每年減碳逾8.1萬公噸。這些企業不到全市工商登記家數1%,卻貢獻約15%的光電建置量。
換燈、控溫與購買綠電也能減碳
受建物結構或空間限制的企業,可走其他管道。目前102家採行節能措施及設備升級,年節電量達1.1億度、年減碳逾5.1萬公噸;另有180家將契約容量調降至800瓩以下。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汰換老舊燈具,每年節電67.8萬度;秀泰廣場股份有限公司定期保養電器、控管室內溫度,每年節電約54萬度,也減輕尖峰時段電網負載。
另有21家購買與應設再生能源設備發電量相當的綠電。金屬加工廠商貫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每年購買近24萬度,有助因應國際供應鏈減碳及溫室氣體盤查需求。
未按期限完成義務的業者,目前累計裁罰70家次,涵蓋金屬加工、金屬鍛造及食品製造等產業。對台中企業而言,節能減碳可依條件選擇方式,但仍須按期履行;市府將持續輔導並依法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