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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修法瞄準再犯 草屯分局提醒車輛可沒入

草屯分局提醒,毒駕修法施行後,吊銷期間再駕車可加罰最高8萬元並沒入車輛;毒駕拒測、再犯及重新考照規定也都將加重。

毒駕修法瞄準再犯 草屯分局提醒車輛可沒入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貫徹毒駕零容忍,守法保平安。」草屯分局1日透過宣導提醒駕駛人,毒駕相關處罰即將加重;一旦在駕照吊銷期間仍無照開車,除了原有無照駕駛處罰,還可能面臨加罰與車輛沒入,不能心存僥倖。

總統府已在2026年8月17日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共涉及7大法條,方向均為加重毒駕處罰。實際修正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交通部規劃以2026年10月31日施行為目標。草屯分局表示,此次宣導整理多項與民眾行車直接相關的規定,盼駕駛人先行了解。

毒駕再無照上路 加罰並沒入車輛

依修法內容,因毒駕、毒駕拒測或預防性吊銷駕照者,在駕照吊銷期間又違規駕車,除依無照駕駛規定處罰,將再加罰3.6萬至8萬元,車輛一律沒入。原本毒駕違規可能吊扣駕照1至2年,修法後改為直接吊銷;車輛也不論是否登記在駕駛人名下,都一律沒入。

新制另增列同車乘客處罰。18歲以上同車乘客可處6,000元至1.5萬元;經警察機關確認為吸毒者,將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

拒測與再犯罰鍰提高

酒駕、毒駕罰鍰將全面提高,較修正前提高3萬元以上。毒駕拒測者,首次罰鍰為27萬元,10年內第2次為45萬元,且沒有上限;毒駕再犯者,則按前次罰鍰再加罰9萬元,同樣沒有上限。

對騎乘慢車的人,酒、毒駕罰鍰也由原本1,200元至2,400元,提高為2,400元至1.2萬元;拒測罰鍰則由4,800元調高至2.4萬元。修法同時增列慢車移置保管車輛的引用條文項次,公告領回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

重新考照須完成教育或戒治

草屯分局指出,毒駕案件遭預防性吊銷駕照者,2年不得考照;期滿後要重新取得駕照,須先完成防制教育或戒治處遇,通過後還要1年沒有再違反規定,才會發照。對需要天天開車、騎車往返的草屯居民來說,毒駕不只是一次罰單,也可能影響後續多年用路安排。施行日期確定前,民眾可持續留意行政院與交通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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