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談城市界線 7公尺道路旁須留3.5公尺步道
苗栗縣政府以建築退縮及沿街步道規劃推動人本街道。都市計畫地區道路寬度達7公尺以上者,建築須退縮3.5公尺留設步道空間。
「讓行人留在城市裡,讓城市留下人的記憶。」苗栗縣政府以「城市界線──建造獨有的城市邊界」為理念,將建築與道路間原本容易被忽略的一段距離,視為行人可以安心走路、短暫停留的空間。城市界線從留給行人的一席之地開始,也盼讓街道重新貼近居民日常。
苗栗縣政府表示,面對城市發展與交通需求,街道不應只剩車輛通行功能。縣府透過建築退縮及沿街步道規劃,推動安全、友善且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本街道環境;相關規定適用於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執照審查,盼兼顧都市景觀、生活品質與公共利益。
道路達7公尺 建築須退縮3.5公尺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辦理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執照審查時,均依《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苗栗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辦理。計畫道路寬度達7公尺以上時,建築物必須自建築線退縮3.5公尺,留設沿街步道空間,以確保行人通行淨寬,並改善道路沿線的都市景觀。
這項建築退縮要求,不只是調整建物落點。當道路兩側能保有可供步行的空間,行人不必與車流爭道,也能讓無障礙通行較有條件落實。對高齡者、兒童、身心障礙者,以及推著嬰兒車出門的家庭而言,連續、平整且有足夠寬度的沿街步道,關係著每天出門是否走得安心。
沿街步道讓街道多一點停留空間
工商發展處表示,建築與道路之間保留適當距離,可逐步形成連續而友善的步行環境。這樣的空間不只讓民眾通過,也讓人在街上能自在漫步、停留與交流;街道因此不只是交通設施,也能成為居民共享的生活空間。
縣府認為,人本尺度的空間規劃,有助於讓城市發展不只看見建設需求,也看見使用者的感受。未來將持續推動人本城市及無障礙環境建設,讓建築退縮與沿街步道逐步累積成苗栗的城市風景。民眾如對規定有疑問,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電話037-559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