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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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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要修、土地要用前先看證明 苗縣府提醒分清兩種文件

苗栗縣政府提醒,使用許可證與使用執照的法律效力及後續改建、變更用途程序不同。處分老屋或規劃營業前,宜先確認建物持有的證明文件。

老屋要修、土地要用前先看證明 苗縣府提醒分清兩種文件

「建築物的身分證直接決定了土地資產的合法性。」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提醒,近來農村土地活化、老屋修繕的需求增加,民眾若準備處分房地產權、整修建物或申請營業登記,第一步不是急著規劃用途,而是先確認手上的文件究竟是使用許可證,還是使用執照。

苗栗縣政府10日表示,兩份文件名稱相近,核發背景與管理邏輯卻不相同。工商發展處指出,建物原始身分會影響後續室內裝修、變更使用用途、增建及資產運用;民眾若沒有先弄清楚,可能讓改建或商業利用的程序卡關。

使用執照是完整建管程序的結果

工商發展處說明,一般在實施建築管理法規後興建的建物,須經申請審核許可、施工管理及竣工查驗合格,最後取得使用執照。依建築法核發的使用執照,適用於符合都市計畫法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走完審核、施工及勘驗程序的永久性建築。

相較之下,使用許可證常見於建築法實施前的特定合法建物,或因特定用途而核發的臨時、特定性質文件。縣府提醒,不能只因兩者都有「使用」二字,就當成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與後續使用彈性。

改建與變更用途前 先查使用許可證或使用執照

持有使用執照的建物,通常具備完整保存登記資格,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若要改建或變更用途,也有相應法定程序可循。建物若要增建,則可依現行建蔽率與容積率計算。

至於持有使用許可證的建物,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或變更使用用途時,可能要先補領使用執照,程序相對繁瑣。若要改建,還須視原始許可內容是否符合現行法令,因此限制較多。對打算修老屋、經營使用或轉售的鄉親而言,先確認文件種類,能避免規劃到一半才發現條件不符。

可查謄本與圖說 免費諮詢協助釐清

詹彩蘋表示,民眾進行房地交易或規劃開發前,可先查閱建築物謄本,或向苗栗縣政府申請建築執照存根圖說,確認建物領有哪一類證明文件。若不確定名下老舊建築的法律地位,也可利用縣府第一辦公大樓或苗北辦公室的建築師免費諮詢櫃檯,由專業人士現場協助釐清。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表示,民眾在維修、經營或轉售前,可先把使用許可證與使用執照的問題問清楚;相關疑問可洽承辦技士姚宗杰,電話037-55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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