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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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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有疑義別等強制執行 苗栗稅務局提醒繳納期內先查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稅單有記載、計算或重複課徵疑義,應在繳納期限內查對更正。若拖到移送強制執行後才處理,雖可更正,仍可能被加徵滯納金。

稅單有疑義別等強制執行 苗栗稅務局提醒繳納期內先查對

一張稅單上的金額、計算方式有沒有問題,收到時先看清楚,往往關係到後續是否得多付滯納金。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欠繳稅捐已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若對核定稅額仍有疑義,是否還能提出更正申請;稅務局表示,答案是可以,但處理時間點不同,結果也不同。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2日說明,民眾未繳稅款而遭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之後才發現原核定稅捐可能有疑義,仍可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經查明並完成更正後,行政執行分署會依更正後的稅額,加徵滯納金後繼續辦理強制執行。

已移送強制執行 更正後仍會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指出,稅額疑義即使在案件進入行政執行分署後才被發現,民眾並非不能提出更正。不過,欠繳稅款移送強制執行的程序已經啟動,稅額經更正後,執行分署仍會以更正後的應納稅額為基礎,加徵滯納金並繼續執行。

換句話說,更正申請可以讓稅額回到查明後應有的數額,但不等於能回到原本尚未逾期的狀態。對需要處理稅單的民眾來說,越晚發現、越晚提出疑義,後續面對的程序與負擔也會不同。

繳納期間內查對 可重新發單並改訂期限

若民眾是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錯誤、計算錯誤或重複的情形,可先向稅務局提出更正。經稅務局查明並更正後,將重新訂定繳納期間、重新發單;民眾只要在改訂的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就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這項差別,關鍵不在於有沒有提出問題,而在於是否在繳納期間內及早查對。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後,可先核對各欄位記載事項;若對金額或內容感到不確定,不要等到逾期,更不要等到案件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後才處理。

有疑義儘速向稽徵機關查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若發現稅單有疑義,應儘速在繳納期間內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並依限繳納稅款。及早核對稅單內容,才能避免拖到強制執行階段才補救,讓原本可以處理的稅額疑義,多了滯納金與後續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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