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開挖前別漏了這一步 苗栗環保局提醒先提污染削減計畫
苗栗縣環保局提醒,符合規定的營建工地須於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獲核准。工地應依計畫執行,避免雨水將泥砂、油脂等污染物帶入河川。
一場雨落在開挖中的營建工地,地表上的泥砂、營養鹽與油脂,可能就跟著雨水往外流。苗栗縣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逕流廢水若沒有妥善處理,除了可能污染河川,也可能造成河道阻塞,連帶影響安全。
環保局7月31日表示,依「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的規定,符合適用條件者,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據以實施。
施工前先提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環保局指出,工地施工作業時,雨水沖刷裸露地表,容易把大量泥砂帶出工區;營養鹽、油脂等污染物也可能隨水流進入河川。這些看似隨雨而來的逕流,若未依規定削減污染,將對水質與河道環境帶來負擔。
因此,符合營建工地定義及申請條件的開發單位,不能等到施工後才處理,必須在工程施作前完成計畫提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核准後,工地也須按照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執行,而不是僅完成書面程序。
沈鳳臺籲開發單位依法落實
苗栗縣環保局長沈鳳臺提醒轄內開發單位,「為避免營建工地污染外溢,倘符合應申請條件者,務必於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執行。」
對住在河川周邊、關心水質的鄉親來說,工地是否在施工前做好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關係的不只是工程本身,也關係到雨後河川能否少一些泥砂與污染物。環保局呼籲各開發單位依規定辦理,共同守護縣內水質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