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生子別等系統自動調整 苗栗租補須先放棄再申請
苗栗縣政府提醒,租金補貼不會因結婚或生子自動調整額度。115年後符合新婚、新生兒加碼資格者,須先放棄原案,再以新身分重新申請。
原本以單身身分領著租金補貼,結婚登記或家裡添了新生兒,補貼額度卻不會跟著自動改變。苗栗縣政府24日提醒,符合115年新婚或新生兒出生加碼條件的民眾,想適用較有利的租金補貼,關鍵在於先放棄原核定案件,再依最新身分重新提出申請。
這項提醒適用於已領取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的民眾。自民國115年1月1日(含)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或在同日起迎接新生兒的家庭,因原先審查依據的身分資格已有變動,必須重新送件並通過審查,才能按新資格核給加碼後的補貼額度。
新婚家庭與育兒家庭各有租金補貼加碼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說明,115年1月1日(含)後完成結婚登記的民眾,可適用新婚家庭補貼加碼1.5倍。115年1月1日(含)後出生的子女,則可適用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加碼:育有1人補貼2倍、2人2.5倍、3人3倍,之後每增加1名子女,再增加0.5倍補貼加碼。
這些數字對正在租屋、剛成家的青年與育兒家庭來說,關係的是每月租金負擔能否多減輕一些;不過,加碼並非在完成結婚登記或孩子出生後就會直接反映在既有案件上。
系統不會自動更新資格
工商發展處詹處長指出,「租金補貼係依申請時所具備之身分資格進行審查及核定,系統不會因婚姻狀況或家庭成員變動而自動調整補貼額度。」他提醒,補貼期間結婚或生育的民眾,要記得先處理原核定案件,再用變動後的身分重新申請。
尤其原本以單身身分提出租金補貼申請者,完成結婚登記或迎接新生兒後,應主動檢視自己是否符合加碼條件。若沒有重新申請,即使家庭狀況已改變,也可能無法適用新婚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較高補貼額度。
申請程序可向苗栗縣政府洽詢
民眾若對資格認定、放棄原核定案件或重新申請程序有疑問,可洽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顧小姐(037)559-952、傅小姐(037)558-262、何小姐(037)559-918;也可聯繫苗北辦公室吳小姐(037)559-311、王小姐(037)559-315。對符合條件的租屋家庭而言,及早確認程序,才能讓租金補貼按最新身分重新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