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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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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推固體再生燃料管理 製造與使用端都要留下紀錄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固體再生燃料製造與使用業者須依環境部規範設置設備、檢測品質及申報流向,共同維護苗栗縣環境品質。

苗栗推固體再生燃料管理 製造與使用端都要留下紀錄

一批以非有害固體廢棄物轉製的燃料,要從純化、均質化一路做到品質檢測,才能進入使用端。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固體再生燃料(SRF)不是把廢棄物處理後就能直接使用,從製造、銷售到使用,每一環都須依規留下紀錄並接受管理。

為推動廢棄物燃料化及資源循環,環境部已訂定「固體再生燃料(SRF)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1日說明,SRF是以具有適燃性的非有害固體廢棄物為原料,經純化、均質化等程序製成的替代燃料;業者必須依規範設置設備、自主管理,兼顧燃料品質與環境安全。

SRF製造廠須有污染防制設備

環保局表示,SRF製造廠應依使用廠需求及廢棄物特性,設置純化、均質化及污染防制等必要設備,也須依規裝設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CCTV)。這些要求的重點,在於讓原料處理與產製過程有據可查,而非僅在成品出廠後才回頭確認。

製成的SRF成品也須定期委託合格檢測機構採樣及品質分析,檢驗淨熱值、氯、汞、鉛、鎘等項目是否符合標準。環保局指出,燃料品質需持續確認,業者不能因產品已完成製造,就忽略後續檢測責任。

首次銷售前要提報買賣契約

在流向管理方面,製造廠首次銷售SRF前,須連線至指定申報系統,提報買賣契約書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業者之後還要按月申報SRF產生量、產品代碼、銷售對象及庫存量等資料,讓燃料從產出到去向都能掌握。

這項申報不只是行政程序,也與SRF的品質及流向管理相連。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製造端應確實完成各項申報,避免產品流向與庫存資料出現落差,讓主管機關能依資料進行管理。

使用端也要定期檢視製造情形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沈鳳臺提醒:「固體再生燃料之推廣有賴製造端與使用端共同把關。」他表示,SRF使用者除了必須具備符合規定的設施,例如流體化床式鍋爐等,也應主動定期檢視製造廠的設施運作情形。

沈鳳臺指出,使用業者應妥善保存相關文件與紀錄至少三年;凡從事SRF製造或使用的業者,均須依法完成查驗、申報及契約簽訂程序,並遵守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對苗栗縣來說,固體再生燃料能否成為資源循環的一環,仍要靠製造與使用兩端把品質、設備與申報工作逐一做好,讓環境品質有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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